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
蘭琳宗
“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權的基礎,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雜誌發表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文章《堅定不移走中國人權發展道路,更好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文章強調,要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深刻認識做好人權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更加重視尊重和保障人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健康發展。
人權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誌,尊重和保障人權是中國共産黨人的不懈追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治國理政的一項重要工作,推動我國人權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我們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堅持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堅持從我國實際出發,堅持以生存權、發展權為首要的基本人權,堅持依法保障人權,堅持積極參與全球人權治理,把馬克思主義人權觀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總結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成功經驗,借鑒人類優秀文明成果,走出了一條順應時代潮流、適合本國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中國人民的人權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
發展是解決一切問題的總鑰匙、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這是中國人權事業進步的內在邏輯。在推進人權發展實踐中,我們始終把人民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努力讓人民過上幸福生活。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現行標準下9899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提前10年實現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減貧目標;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中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無論是新生嬰兒還是百歲老人,每一個生命都得到悉心呵護,感染率和死亡率保持全球最低水準;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教育體系、社會保障體系、醫療衛生體系,大力改善人民生活環境品質……新時代人民至上的發展實踐,有力説明瞭中國人權真真切切維護人民利益、給人民帶來幸福,生動詮釋了“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
人權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一國人權狀況好不好,關鍵看本國人民利益是否得到維護,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強,這是檢驗一國人權狀況的最重要標準。在人權問題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理想國”,不需要對別國頤指氣使的“教師爺”。美西方一些國家,抗擊疫情不力、因疫致死悲劇不斷,種族歧視根深蒂固,槍支暴力愈演愈烈,貧富差距持續擴大,自身人權問題劣跡斑斑,卻打著“人權”“民主”旗號肆意干涉別國內政,結果導致一些國家戰亂頻發、社會長期動蕩、人民流離失所。這充分暴露了西方“民主”“人權”的虛偽雙標,充分暴露了其遏制別國發展、維護自身霸權強權的險惡用心。對此,我們要有清醒認識,積極開展國際人權鬥爭;要堅定“四個自信”,堅定不移走中國人權發展道路。
人權保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新征程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更加強烈,對人權保障的要求不斷提高。要堅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將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為人權事業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增強人民對於人權保障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堅持中國人權發展道路,不斷開闢人權事業新境界,加強不同文明交流互鑒、促進各國人權交流合作,為豐富人類文明多樣化、推進世界人權事業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中國紀檢監察報》202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