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為困難群眾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
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加大對生活困難未就業大學生等青年的救助幫扶力度……近日,民政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系列舉措,更好保障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兜牢民生底線。
社會救助事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關係民生、連著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的兜底性、基礎性制度安排。近段時間,新冠肺炎疫情多點散發頻發,一些地方發生較大規模疫情,對生産生活造成影響。一些人無法務工、經營,收入下降;少數人下崗失業,失去生活來源;低保邊緣家庭、未參保失業人員、脫貧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等,基本生活存在困難。這對社會救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幫助相關群體儘快走出困境、渡過難關,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題中應有之義。
社會救助要不斷提升覆蓋面和可及性。尤其要看到,臨時救助是社會救助體系的最後一道防線,發揮著“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具有對象覆蓋廣、救助方式靈活等特點。在紮實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同時,《通知》提出要加大未參保失業人員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力度,尤其是對農民工、未就業大學生等沒有參加失業保險、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人員,給予及時幫扶。力爭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避免出現政策“盲區”,才能在追尋更好生活的路上,確保每一個人都不掉隊。
發揮社會救助“及時雨”作用,必須提高時效性,儘快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一方面,要及時受理、快速響應,暢通服務熱線等諮詢求助渠道,確保求助有門;另一方面,要摸底排查、主動發現,組織基層工作者通過走訪摸排、電話微信等多種方式聯繫轄區群眾,利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資訊平臺,及時發現救助需求。就救助程式而言,《通知》要求明確臨時遇困外來人員申請臨時救助的具體情形、救助標準和救助時限,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可“一事一議”“一案一策”,有助於提高辦理效率。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才能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讓群眾遭受更大損失。
社會救助,貴在精準。困難群眾情況千差萬別,需求各有不同,社會救助不能滿足於“撒胡椒面”,而要因人施策,實施分類化、差異化救助。例如,疫情防控期間,外來滯留人員生活不便,要著重解決其食宿問題;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要加強走訪探視和照料服務;對於有勞動條件的救助對象,應積極幫助他們務工就業……綜合運用發放實物、現金和提供服務等方式,才能將幫扶送到群眾心坎上。此外,社會救助不能只是政府救助。提供多樣化服務,必須支援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鼓勵慈善幫扶發揮作用,共同將民生兜底保障網織得更密更牢。
對待弱者的態度,折射出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為困難群眾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讓無助者得到幫助,讓無望者看到希望,切實做到弱有所扶、難有所幫、困有所助,才能真正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