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問責“假執行”“漏執行”
嚴肅問責“假執行”“漏執行”
本報訊(記者 李振興 通訊員 邵斌斌)“經核實,收到黃某某上繳違紀款11388元整。”近日,浙江省慈溪市紀委監委審理室幹部將一張收款憑證放入處分執行臺賬,為該案的處分執行工作畫上句號。
為全面起底基層處分執行堵點,寧波市紀委監委建立處分決定執行監督檢查體系,全面搜尋基層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問題,並以問題為導向靶向施策,打通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堵點。
針對處分決定執行工作制度規定分散、標準要求不明確等問題,寧波市紀委監委建立健全處分執行內容告知、處分執行公示、完善臺賬等制度體系,形成對處分決定執行全過程的制度整合和操作指引。在此基礎上,抽調縣市區紀委監委審理室幹部組成若干指導組,交叉進行現場督促指導,加大處分決定送達、宣佈、執行報告等環節的監督力度。
寧波各縣市區紀委監委結合自身實際細化執行事項,夯實制度基礎。寧海縣紀委監委落實處分決定執行“三單”制度,以分類建單、主動查單、嚴格驗單為抓手,定期對全縣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開展“拉網式”檢查。海曙區紀委監委建立動態跟蹤機制,對被採取刑事拘留等事實清晰、證據確鑿的黨紀政務案件,適時啟動追繳程式,督促被審查調查人在認錯悔過的同時主動退繳相應錢款。慈溪市紀委監委明確每年8月為上一年度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公示月,在被處分人單位對年度考核、工資調整、考核獎扣減等13類情況進行全類目公示。
“處分決定事項執行得好與壞,直接關係到查辦案件工作的成效。我們堅持從維護紀律法規權威性、嚴肅性出發,認真搜尋有關問題癥結,不斷探索增強處分決定執行規範性的有效路徑。”寧波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嚴把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關”,除了提高制度規範的剛性約束,還需要強化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寧波市紀委監委審理室牽頭完善處分決定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強化處分決定執行宣佈、年度考核、職務晉陞、工資待遇調整之間的資訊聯動和自動預警,協調處理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的處分決定執行問題。
寧波市北侖區紀委監委對“假執行”“漏執行”等現象嚴肅問責,加大處分執行壓力傳導,縮短工作週期。海曙區紀委監委就追繳執行款事項加強與法院的常態化溝通,在個人凍結賬戶、拍賣房産所得等款項中,將政務處分決定執行款納入處置統籌分配範圍,保障處分決定執行款項追繳力度。奉化區紀委監委把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納入全區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綜合評估指標,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典型問題,既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又追究上級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