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5月1日起實施,推行5項便捷辦理機動車登記新措施: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小客車登記全國“一證通辦”、車輛資訊變更“跨省通辦”、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部門資訊聯網共用核查。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5月1日起施行。明確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
《電子煙管理辦法》5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産品,禁止利用自動售貨機等自助售賣方式銷售或者變相銷售電子煙産品,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産品銷售網點。
《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5月1日起施行。明確要求每所中小學校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協助學校開展保護學生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等。
《地名管理條例》5月1日起施行。《條例》進一步完善地名命名規則,明確地名命名更名應當提交的申報材料及開展綜合評估、專家論證、徵求意見等要求;建立地名備案、公告制度;規定地名用字、讀音、拼寫等應當符合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5月1日起施行,明確了利用網路實施有組織犯罪、“軟暴力”行為的定性,保障在法治軌道上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工作。
《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5月1日起施行,將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以及被扶養人生活費由原來的城鄉區分的賠償標準修改為統一採用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江蘇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條例》5月1日起施行。明確不得搶佔、霸佔為老幼病殘孕等設置的專座。鼓勵乘客對正在進行的妨害安全駕駛行為予以勸阻、制止,符合見義勇為人員條件的,給予褒揚激勵。
《安徽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5月1日起施行。明確單位、個人未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類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5月1日起施行。明確規定已竣工驗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給買受人的物業,物業費由建設單位承擔。預收物業費的,不得超過合同有效期的剩餘期限。不定期物業服務合同,不得約定預收物業費。
新修訂的《山東省住宅工程品質分戶驗收管理辦法》5月1日起施行。明確將住宅工程品質分戶驗收作為竣工驗收必要條件,未進行分戶驗收或分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