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暢通外出務工農民返鄉之路
本報訊(記者徐瀟)日前,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統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農業生産工作導則》,其中明確,沒有發生疫情的地區,要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深入開展疫情防控和春耕生産宣傳,教育引導農民群眾搶抓農時開展生産。
兩部委針對外出務工農民返鄉務農有明確指示。在疫情較為嚴重、集中發生的地區,要針對滯留在城市確需返鄉務農的農民(包括到外地包地種植的農民),因地制宜制定農民返鄉工作方案,明確返鄉的條件、基本要求、申請程式、操作流程和責任部門等。
居住在封控區、管控區的,原則上在解封前不得返鄉;居住在防範區的,持48小時以內核酸陰性證明返鄉;在企業、工地等閉環管理的,所在企業、工地等7日內未發生過疫情,持48小時以內核酸陰性證明返鄉。
從防範區返鄉的農民,原則上採取“點對點”、閉環轉運。途中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個人防護,確保安全。返鄉後須進行7日健康監測,實行嚴格閉環管理,在固定範圍“點對點”從事農業生産相關活動,不串門、不串村,不得參加各類聚集性活動。
針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鄉的農民,各地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通過互助代耕、土地流轉、託管服務等多種方式,幫助開展農業生産。
徐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