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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2025年底建成固定污染源執法監管體系

2022-04-12 11:13:00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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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許可制是我國依法規範企事業單位排污行為的基礎性的環境管理制度,由生態環境部門對企事業單位發放排污許可證,並進行監督管理。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於加強排污許可執法監管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到2023年底,在重點行業實施排污許可清單式執法檢查,形成排污許可日常管理、環境監測和執法監管的有效聯動,基本形成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執法監管體系。到2025年底,實現排污許可清單式執法檢查全覆蓋,顯著提升排污許可執法監管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資訊化水準,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執法監管體系全面建成。

  《指導意見》明確了誰核發、誰監管、誰負責的監管責任,夯實了排污單位的主體責任。將重點嚴查無證排污、未按證排污、偷排偷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行為。

[責任編輯:孫海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