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客車客船、飛機高鐵、群租房等重大風險
光明日報記者 姚亞奇
近日,國務院安委會制定了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産責任落實、堅決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條措施,部署安全防範工作。
這十五條措施對全國安全生産大檢查提出了哪些要求?將如何推進本質安全水準提升?對此,記者採訪了國務院安委辦相關負責人。
問:這十五條措施是如何制定出臺的?有哪些特點?
答:針對當前安全生産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新風險新隱患,國務院安委會對相關法律法規已有規定、以往管用舉措和近年來針對新情況採取的有效措施進行了全面梳理,從中提煉出安全生産十五條措施。
這十五條措施有五個突出特點:一是突出責任落實。進一步強化黨委政府的領導責任、部門的監管責任、企業的主體責任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及追責問責。二是突出督查檢查。強調要結合年度安全生産考核巡查和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立即在全國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深入排查化解風險隱患。三是突出治理違法違規行為。強調對違法違規經營建設問題堅決整治,立即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同時對有關高危行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行為要嚴肅查處追責。四是突出源頭治理。強調要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不能有絲毫疏漏;同時強調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的安全管理。五是突出嚴格執法。重點從整治執法寬鬆軟問題、嚴肅查處瞞報謊報事故行為、加強監管執法隊伍建設等方面進一步提出明確要求,並強調要重獎安全生産隱患舉報。
問:據了解,國務院安委會正在部署開展全國安全生産大檢查,十五條措施對此項工作有哪些具體部署要求?
答:國務院安委會日前正式印發通知,部署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十五條措施中的第六條,也專門要求“深入紮實開展全國安全生産大檢查”。
這次大檢查安排了全面自查、專項督導檢查、綜合督查和考核巡查、“回頭看”檢查,要求各地區聚焦貫徹落實十五條措施,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細化工作方案,對重大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要建立清單、壓實責任、集中攻堅。
在各地自查基礎上,國務院安委會將組成16個綜合檢查組,對各地安全生産大檢查部署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同步開展2021年度省級政府安全生産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及國務院安委會39個成員單位安全生産工作考核;10月份還將開展“回頭看”檢查,推動進一步鞏固提升大檢查尤其是十五條硬措施的成效。
大檢查將始終把防控重大風險、遏制重特大事故作為重中之重、突出客車客船、飛機高鐵、大班次煤礦、尾礦庫“頭頂庫”、油氣儲備基地、群租房等重大風險,逐一向有關單位交單子、壓責任,堅決守住安全紅線底線。針對疫情條件下,部分商場、影院、醫院、養老院、學校、幼兒園等人員密集場所封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要求統籌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立即責令整改。針對當前一些地方和行業領域違法違規生産經營建設問題突出,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集中整治非法盜採礦産資源、油氣管道亂挖亂鑽、危化品非法生産運輸經營、建築無資質施工和層層轉包、客車客船漁船非法營運等典型非法違法行為。
問:十五條措施對於堅持標本兼治、提升本質安全水準有什麼具體要求?
答:近期事故多發頻發的原因,既有複雜外部環境衝擊、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突出、監管執法不嚴不實的問題,也是安全生産深層矛盾的集中暴露。十五條措施針對當前比較突出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措施辦法。
比如,針對2019年江蘇響水“3 21”爆炸後,化工産業從東部地區向中西部轉移步伐明顯加快,但一些地區安全把關不嚴,危化品事故明顯增多;今年貴州“1 3”建築滑坡等事故,暴露出重大項目“邊審批、邊設計、邊施工”等問題,十五條措施明確要求,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建立完善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嚴把項目審批安全關,高危項目不得以集中審批為名降低安全門檻;産業轉移要符合國家産業發展規劃和地方規劃,集中承接地省級政府要列出重點項目清單,組織市縣集中檢查,不達安全標準的不能開工和開工,已經運作的堅決整改。對地方政府違規審批、強行開工的不達標項目,造成事故的要終身追責。
針對近期交通、建築、礦山等領域事故暴露出的違法分包轉包、挂靠資質等違法行為和勞務派遣、靈活用工等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十五條措施要求,嚴格資質管理,堅持“誰的資質誰負責、挂誰的牌子誰負責”,對發生事故的嚴格追究資質方的責任,遏制出借資質、無序擴張;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要發揮表率作用,企業集團總部加強對下屬企業安全生産的指導、監督、考核和獎懲,不具備條件的不得盲目承接相關業務,對違法分包轉包的行為,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及紀檢監察部門,並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生産經營單位要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統一管理,危險崗位要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未經安全知識培訓合格的不能上崗,但不能以安全生産為名辭退農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