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今年5月1日起實施
《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今年5月1日起實施
新華社北京3月31日電(記者邰思聰)3月31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起實施。
2020年8月30日,國務院印發《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9月24日,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揭牌。北京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北京市“兩區”辦專職副主任劉梅英介紹,一年多來,北京市加快推進國務院批復的自貿試驗區總體方案149項任務實施,目前已落地實施142項,完成率超過95%;向自貿試驗區下放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等110余項許可權;自貿試驗區以全市7‰的面積貢獻了全市近三成的外資企業增量和12%的貿易額。
條例提出,自貿試驗區包括科技創新片區、國際商務服務片區、高端産業片區。科技創新片區將重點發展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與健康、科技服務等産業,打造數字經濟試驗區、全球創業投資中心、科技體制改革先行示範區;國際商務服務片區將重點發展數字貿易、文化貿易、商務會展、醫療健康、國際寄遞物流、跨境金融等産業,打造臨空經濟創新引領示範區;高端産業片區將重點發展商務服務、國際金融、文化創意、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等産業,建設科技成果轉換承載地、戰略性新興産業集聚區和國際高端功能機構集聚區。
人才引進方面,條例提出將建立健全自貿試驗區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人才引進政策,支援自貿試驗區內市場主體、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面向全球吸引人才,為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購買和租賃住房、醫療保障、出入境等提供便利;賦予區域管理機構區級人才落戶推薦權;賦予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工作居住證辦理權。此外,自貿試驗區內市場主體可以擴大勞務派遣員工使用範圍,根據用工需求,通過勞務派遣方式引進研發崗位臨時性人員,增強用工靈活性。同時搭建人才創新創業服務平臺,鼓勵各類人才在自貿試驗區就業、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