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胞的春節收穫:成功在大陸辦理個人養老保險業務
(新春走基層)浙江臺胞的春節收穫:成功在大陸辦理個人養老保險業務
中新網寧波2月12日電(記者 林波)“這是我春節以來最大的收穫,終於在大陸成功辦理了個人養老保險參保業務。”2月12日,居住在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的臺胞林國蓮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如是説。
近日,在象山縣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以下簡稱“象山臺辦”)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林國蓮在該縣成功開通了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成為該縣首位在大陸辦理養老保險的臺灣籍居民。
自兩岸恢復民間交往以來,相愛的足跡紛紛跨越那一灣淺淺的海峽,成就了一對對“兩岸夫妻”,訴説著一段段“兩岸情緣”。
林國蓮就是其中一位“大陸媳婦”。
1993年,林國蓮遠嫁臺灣,和丈夫一起在臺北生活。
2008年,林國蓮和丈夫回石浦探親,深感大陸發展的加速推進,萌生了創業的念頭,“感受到石浦經濟迅速發展,創業創新氛圍濃郁,也由此産生了回鄉創業的想法。”
“因為經常思念家鄉,先生也支援我回來創業。”在丈夫的支援下,林國蓮選擇回到家鄉石浦創業,經營了一家花店。
彼時,她將臺灣的插花藝術融入各個細節,一經推出便受到了市場的歡迎,“甚至有一些杭州、上海的顧客遠道而來選購鮮花。”
石浦港潮起潮落,從臺灣臺北到象山石浦,這些年裏,林國蓮的生活幸福而美好。
但天有不測風雲。林國蓮告訴記者,2021年,她的丈夫因病去世,而她與女兒的生活逐漸拮據起來。
為解決後顧之憂,緩解子女贍養負擔,她希望在家鄉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象山臺辦工作人員在了解到相關情況後,積極對接象山縣社保中心,最終幫助她成功參保。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9年,林國蓮也是在該縣臺辦的幫助下成功辦理了醫療保險。
據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港澳臺居民與該縣本地居民一樣,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後,可享受“同城待遇”。
林國蓮選擇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高繳費檔次,待她年滿60周歲後,每月就可領取養老金。
象山與臺灣頗具緣分,如臺灣臺東的“富岡新村”,被當地村民親切稱為“小石浦村”。
近年來,寧波與臺灣交流往來增多。2012年,浙臺(象山石浦)經貿合作區成立,同年國臺辦授予象山縣為“海峽兩岸交流基地”。象山以此為契機,不斷深化浙臺融合發展。
每年春節期間,象山臺辦都會走訪慰問臺胞臺屬,為他們送去年貨和新春的祝福。下一步,該縣臺辦將不斷創新方式,提升服務水準,努力增加居住在該縣的臺灣同胞的歸屬感、幸福感。
如今,越來越多的臺青將大陸作為實現自己事業的理想之地。林國蓮的女兒也在大陸學習生活,“大陸的惠臺措施,對於臺灣青年有很大吸引力,孩子也準備在大陸發展。”(完)【編輯:陳文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