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第四集《系統施治》
在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偉大鬥爭中,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不斷深化對全面從嚴治黨形勢和任務的認識,不斷深化對反腐敗規律的認識,堅持系統施治、標本兼治,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引領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推進。
習近平: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以系統施治、標本兼治的理念正風肅紀反腐,不斷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週期率,引領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巍巍巨輪行穩致遠。
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僅是反腐敗鬥爭的基本方針,也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系統施治、標本兼治是一個內在統一的有機整體,強調將懲治震懾、制度約束、提高覺悟貫通融合,在嚴厲懲治、形成震懾的同時,扎牢制度籠子、規範權力運作,加強黨性教育、提高思想覺悟、涵養廉潔文化,構建完善長效機制,提高治理腐敗效能。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從查處的中管幹部案件中總結共性問題,剖析深層原因,搜尋體制機制和監督管理上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推動懲治成果向治本成果轉化。2020年以來,引起輿論高度關注的內蒙古涉煤腐敗專項整治,就是資源領域腐敗治理的一個典型。
劉校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十五審查調查室副主任):從2018年開始,經黨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連續對內蒙古自治區五名中管幹部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這些腐敗問題都與煤炭相關。通過這些案件,也暴露出了內蒙古自治區在煤炭領域的一些深層次問題。
白向群,曾任烏海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黨組成員、副主席,2018年4月被審查調查,2019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向白向群行賄的37名老闆中涉煤的多達20人。
白向群(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內蒙古這樣的資源富集地區,企業家給你行賄也好,送東西也好,誘惑確實很多。
雲光中,曾任鄂爾多斯市市長、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2019年6月被審查調查;2020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他受賄所得的近億元財物中,收受一家涉煤企業的就達到3700余萬元。
雲光中(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書記):近些年鄂爾多斯好多幹部落馬,我作為地方的“一把手”,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那麼自己又落馬,這個教訓特別深刻。
雲公民,原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2019年10月被審查調查; 2021年經法院一審公開審理,將擇期宣判。法庭認定的受賄金額4個多億中,絕大多數都與內蒙古相關。
雲公民(原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我利用職權縱容他們,我兒子、姑娘做煤炭生意,很明顯就是我的人脈關係。
內蒙古自治區是世界上最大的露天煤礦之鄉,分佈廣、儲量大、易開發。2002年到2012年,是我國煤炭行業快速發展的“黃金十年”,內蒙古自治區也由此迎來了經濟迅速崛起的十年。但與此同時,在鉅額利益驅使下,涉煤腐敗也愈演愈烈。
劉校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十五審查調查室副主任):一些審批部門的領導幹部也利用職權,涉足煤炭領域,侵佔煤炭資源,有的領導幹部老子在前臺批煤,兒女就在後頭撈錢;有的領導幹部赤膊上陣,直接用手中的權力獲取煤田;有的領導幹部通過暗股或者乾股的方式參與其中,謀取了鉅額利益。
白向群、雲光中、雲公民都曾經在煤炭資源豐富的盟市擔任過“一把手”,最主要權力之一就是資源配置權。而對於煤炭企業老闆來説,無論是購買煤礦、置換煤田,還是推進煤轉化項目都需要政府審批,這就使企業老闆有了“圍獵”的需求,也使政府官員具備了尋租的條件。
白向群(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最大的誘惑就是説了算,你為老闆批這個,批那個,你抵禦不了這種誘惑,最終的結果就上秦城。
雲光中(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書記):被圍獵的不單是領導本身,領導的整個親戚、朋友這個群體,他都要圍獵你。結果是我這一代,包括我下一代,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沒有把握住。
恒泰煤炭有限公司是鄂爾多斯市的一傢俬營企業,2010年該企業向鄂爾多斯市申請換一塊儲量更大、煤質更好的井田。為了獲得時任鄂爾多斯市市長雲光中的支援,公司老闆托關係結識了雲光中的兒子和妻子,到府後,雲光中妻子給了他一個暗示。
郝深海(涉案商人):去他們家,他夫人提出來説,這個房子院子裏頭有一個大的高壓鐵塔,説這個對人非常不好、睡眠不好什麼的,就給我提示,就是有困難,不想在這兒住了。她這麼説完以後,我就知道意思,回來就籌措了現金,直接送到他家裏。
郝深海再次到府時,用一口皮箱一次拖過去200萬元現金。此後,他又多次向雲光中妻子、兒子送錢送禮,總額近300萬元。與此對應,恒泰公司順利置換到一塊優質井田。
孫穎(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雲光中就主持召開鄂爾多斯市政府常務會,直接把給恒泰公司置換煤田資源這個事給定了,這就是最標準的權錢交易,他父親在前臺辦事,他們在後臺收錢。
不少領導幹部的親屬子女涉足煤炭領域,是涉煤腐敗案件中的突出現象之一。雲光中的兒子云磊和雲公民的兒子云凱晨,就曾經合夥做煤炭“生意”,實質上就是坐收父親用權力換取的鉅額賄賂。
雲凱晨(雲公民之子):為了討好我父親也好,輸送利益也好,就通過煤炭的形式,讓我們低價買高價賣。
雲磊(雲光中之子):實際上他們這種大型煤炭企業,首先跟我父親很熟,包括跟凱晨父親,他們實際上都很熟。沒有這個資源的話,你對接不上,人家批發價為啥給你?
一家內蒙古煤炭私企,以低價將煤炭“批發”給雲磊和雲凱晨,再由他們高價賣出去,買家實際也是這家企業聯繫好的,全流程一手操辦。雲磊和雲凱晨開的所謂公司,其實無人員、無設備、無資金、無實際經營活動,只需要簽簽合同,走個手續,就能拿到所謂的倒煤差價款,毫不費力就坐地收錢。
雲磊(雲光中之子):想把這事情做巧妙一些,儘量看著跟我爸沒有太直接的關係,肯定要操作一下。
領導幹部為企業在煤炭資源配置、項目審批等方面大開方便之門,企業為相關領導幹部親屬子女牟利大開方便之門,表面看似合法合規,實際上利益交換通過這“兩扇門”在暗中完成。這家企業多年通過這種方式向雲磊輸送利益數千萬元。雲光中則利用職權,在企業煤制油轉化、滅火煤等多個項目審批推進過程中,鼎力支援。
雲光中(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書記):還是自己甘於被圍獵。實際上往往就是在項目審批中間,利用合法的程式來謀取私利,或者是用合法的偽裝、包裝,來攫取個人的利益。
在煤炭資源配置的審批流程中,腐敗在一些手握相關權力的官員中滋生。官商勾結破壞了正常的市場和監管秩序,導致無序開採、違規開採、粗放開採、過度開採等各種亂象叢生,生態環境問題也日益突出,嚴重影響民生。
烏海市市民:那地方老百姓過的啥日子啊?門都不敢開,窗戶都不敢開,每天掃地,地下一層黑。亂挖亂採,煤老闆掙到錢了,老百姓受苦了,國家受損了。
煤炭領域腐敗問題還擴散蔓延到交通、土地、房産等其他領域,一些煤老闆發家後,進而參與修路、炒地、炒房,權錢交易也被帶入其中。雲公民的兒子云凱晨就在內蒙古涉足房地産、道路工程建設,雲公民一方面給地方官員打招呼幫助兒子拿地,一方面指示華電集團下屬煤業公司在兒子公司團購住房,讓兒子迅速積累鉅額財富。
雲凱晨(雲公民之子):其實我沒做過生意,我也根本不會,鄂爾多斯的很多官員都是我爸的老部下,所以就很方便,我們進行土地開發什麼的,就給我們開綠燈,做了很多違規的事兒。
雲公民(原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在內蒙古有好多我認識的人,所以正好能幫他。他需要我給他打個招呼,疏通一下關係,我就幫他説説話。
雲公民還直接利用央企領導的職權為家族牟利。比如烏蘭察布市運煤公路項目,雲凱晨名義上與另一家公司合作建設,實際只是通過父親的權力,從華電集團下屬的信託公司獲取3個億的貸款,就分得了項目一半的利潤。
邱永勝(涉案商人):我負責施工,他把這3個億貸回來,最後我在這兒修路,他弄了一個人管管財務什麼的,那1個多億就被他拿走了。
多個案件反映出,涉煤腐敗在內蒙古不只是個案,而是對煤炭産業,乃至整個經濟社會、政治生態産生了嚴重的系統性破壞。經黨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指出內蒙古自治區在煤炭資源領域存在四個方面的突出問題,即違規違法獲取、倒賣煤炭資源,違規違法配置煤炭資源,涉煤腐敗問題嚴重污染當地政治生態,煤炭資源領域問題擴散蔓延,要求內蒙古自治區深入開展專項整治。
劉奇凡(時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煤炭資源領域出現的問題,從根本上看還是發展觀出了問題,我們的發展是起來了,但是它帶來的生態的破壞、秩序的破壞、規則的破壞,這些問題它就是一個一個的大坑。今天內蒙古的發展不斷地為過去買單,為過去挖的大坑在付代價。如果不開展倒查,不能除根,那就無法剷除這個對內蒙古政治生態進行破壞的毒瘤。
2020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啟動專項整治,對2000年以來全區所有煤礦的規劃立項、投資審核、資源配置、環境審核等各個環節進行全要素清查,摸清違規違法問題底數。同時,全面核查2000年以來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和退休的所有公職人員,組織139萬多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申報參與煤炭企業投資入股情況,再運用大數據比對,發現並查處謊報瞞報的人員。清查發現,有煤的地區、管煤的部門、涉煤的企業、配煤的項目,大多數存在違規乃至違法問題,腐敗存量之大、牽涉範圍之廣、涉案人數之多都令人觸目驚心。
劉佔波(內蒙古專項整治監督責任辦公室成員):涉煤腐敗在內蒙古滋生蔓延,形成的利益集團盤根錯節,在自治區衍生出了龐大的涉煤利益鏈、關係網,還有共腐群。官商勾結合夥成勢,他們或明或暗地干涉政治,干擾經濟社會發展,涉煤腐敗問題已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經濟問題,已經成了一個非常嚴重的政治問題。
2021年“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強調,拿著國家的資源去搞行賄受賄、去搞權錢交易,這個賬總是要算的。截至2021年10月,專項整治共查處涉煤腐敗案件736件1023人,其中廳局級69人、縣處級243人,查處涉煤經濟案件57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39人,追繳挽回經濟損失523.88億元,以空前的力度,宣示對腐敗零容忍的態度。
白向群(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我想掏心窩子説兩句話,過去在外邊,睡不著覺,特別是反腐高壓下,自己有事,睡不著。要想睡好覺,有一個安心穩妥的明天和後天,趕緊該投案的投案,沒幹的千萬別再幹,幹了的想法跟組織説吧。
形成震懾的同時,必須通過制度建設,來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內蒙古自治區深入剖析機制、制度漏洞,清理廢止了863個舊的涉煤政策法規文件,新制定政策法規文件121個,補齊制度短板、紮緊制度籠子。例如,針對資源配置等重大風險點,修訂出臺新版《關於全面實施煤炭資源市場化出讓的意見》,更加突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又例如新制定《關於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配偶參與礦産資源開發行為的規定(試行)》,明確副科級(含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和礦産資源開發相關部門的一般公職人員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止參與礦産資源開發。
劉佔波(內蒙古專項整治監督責任辦公室成員):我們的幹部,很容易和煤炭資源挂上鉤。一旦要是違紀違法或犯罪的話,他這個小官巨貪讓你不可想像。我們這個制度,把它限定到了副科級以上幹部,這個也是符合我們內蒙古自治區的特點。
2021年4月25日,內蒙古舉行了一次特殊的電視電話會議,剖析煤炭領域腐敗問題的警示教育片通過訊號傳輸到數十個分會場,自治區主要領導和全區各盟市、旗縣(市區)的眾多領導幹部同時參會觀看,提醒各級領導幹部引以為鑒。
劉奇凡(時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通過查案,實現了不敢腐;通過規範制度,實現了不能腐;通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促進了不想腐。我們治理以後,讓它進入新的規範,我認為內蒙古真正的“黃金十年”,應該從“十四五”才能開始,治理之後才會開始。
一地一域撥亂為治,彰顯出通過制度治理和監督約束強化“不能腐”的效果。必須將正風肅紀反腐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進治理貫通起來,整體推進,增強反腐敗綜合效應。
李顯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研究室幹部):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紮緊制度的籠子是關鍵,這些年來我們通過“三不”一體推進,做實以案為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動建章立制、整改落實,有效提高了治理腐敗綜合效能。
金融是國民經濟的命脈,關係國計民生和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金融領域腐敗往往與各種市場風險交織,不僅影響金融職能作用發揮,更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近年來,金融反腐持續加力,賴小民、胡懷邦、孫德順等一批違背中央金融工作方針政策、棄守金融風險底線的腐敗分子受到嚴肅查處,有力斬斷監管人員、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和不良企業主相互勾結的利益鏈,為防範化解風險、維護國家安全提供了堅強保障。
孫德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有些事情做得太不應當了,真是太不應當了。作為一個高管,實際上根本就不缺錢,但最後還毀在這個錢上了。
孫德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2020年3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孫德順是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數額特別巨大的典型,將其開除黨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樊祥鵬(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首先他嚴重違反了政治紀律,作為國有重要商業銀行負責人,本應承擔著政治使命和社會責任,但是他把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都置之腦後,光去追求自己所謂的業績,以及兌現一些老闆的利益。
近年來中央多次強調,金融要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要加大對製造業的支援力度,防止信貸資金過度向房地産集中,孫德順卻背道而馳。
樊祥鵬(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他就關注什麼掙錢快、見效快。他傾向於貸給房地産,主持行長辦公會的時候就公開直截了當要求,全行一定要立刻給我把製造業貸款停下來,即便你有100%的抵押,那也不行。
劉成(中信銀行黨委副書記):在這個期間,中信銀行貸款結構就發生了變化,一方面房地産貸款增長幅度達到40%多,製造業貸款當時受到壓降,壓降幅度達到30%多,所以受他影響還是非常明顯的。
中信銀行向房地産業貸款佔比過高的問題,帶來的長期風險後來逐漸顯現。2020年2月,銀保監會向中信銀行開出2200萬元的鉅額行政處罰罰單,處罰事項19項中有13項涉房地産業務。
樊祥鵬(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這就體現了一個政績觀的問題,追求眼前的利益、局部利益,年報會非常好看,但是給後面會造成很大隱患。
除了追求政績外,孫德順之所以增加房地産貸款還有另一個隱秘的原因,就是謀取個人私利。調查發現一些房地産公司老闆與他關係密切,並存在利益交換。例如一名房地産公司老闆曾以投資為名,向孫德順實際控制的公司輸送1000萬元,得到的回報是通過孫德順獲批貸款授信40多億元。
樊祥鵬(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他有一個特點就是不收現金,他認為收現金太低端了,太簡單粗暴了。他利益兌現的方式非常專業化,做了層層的掩蓋,就是設了很多的防火牆,繞了很多圈,利用特有的金融手段和産品去掩蓋。
孫德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從自己所觸犯的法律一看,還是自己有貪心,自己也特別悔恨,再怎麼悔恨也沒有後悔藥。
孫德順在銀行業工作40多年,是中國金融界唯一一名從銀行網點最基層的櫃面出納員做起,一步步成長為國有銀行總行行長的幹部。他自認為業務能力高超,試圖通過精心設計來掩蓋權錢交易。
孫德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因為自己是從基層起來的,業務能力比較強,所以總覺得自己的業務能力在那擺著呢,就造成了一種僥倖的心理。
調查發現,孫德順是利用“影子公司”、借助金融手段來完成利益輸送的典型,其專業化、複雜化程度相當罕見。他安排兩名老部下作為代理人,開設了兩家投資平臺公司,兩家公司前臺的所謂法人,實際只是為孫德順代言的“影子”。
溫暖(孫德順所控制平臺公司負責人):我就是前臺的一個發聲者,我後面只有一個人,那就是孫德順。我們主要管理人員的工資,公司的核心業務決策,其實都是由他來決定的,細到相應的份額怎麼分配,這些細節也是他來定的。
一方面,孫德順在中信銀行利用公權力為企業老闆批貸款;與此對應,這些老闆有的以投資名義,將鉅資注入他實際控制的平臺公司,有的則送上優質投資項目或投資機會;平臺公司用這些老闆提供的資金投入那些老闆提供的項目,以錢生錢,和老闆們共同獲利分紅,形成利益共同體。
孫德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人家認為(我)給介紹的一定是好的,一定是有內部消息的,一定是盈利的。企業能夠給你投這些錢,他也是看著你的面子。
孫德順設計了結構極為複雜的重重掩體,兩家平臺公司是他的核心經營團隊,是遮蔽在他身前的第一層“影子”;在平臺公司之下又設立了十多家項目公司作為第二層“影子”,項目公司和行賄企業還不是直接交易,而是雙方各自再成立空殼公司作為第三層“影子”,多層影子公司層層嵌套。交易主體本身已經魅影重重,資金往來又偽裝成各種貌似合法的金融産品、股權投資協議,用“影子交易”為利益輸送再蒙上一層迷霧。
這些障眼法給調查工作帶來了極大難度,專案組研究後決定,不在影子的迷陣裏打轉,而是反過來從源頭入手,梳理孫德順在中信銀行推動的貸款授信,找到其中明顯異常的決策事項,再針對性地調查獲得貸款的企業和孫德順的關聯。這一調查策略抓準了孫德順腐敗問題的核心,那就是利用信貸審批權謀私。
樊祥鵬(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2014年底的時候,有一家能源公司,向中信銀行申請貸款,因為這家能源公司已經出現了債務危機,是一個高負債的企業,一般不會發放貸款的。但是在孫德順干預下,這筆40億的貸款發放給企業,很快就形成了不良資産。為了表示對孫德順的感謝,這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就和孫德順控制的平臺公司簽署了一個增資協議,這樣就完成了利益輸送。
這家能源企業通過所謂的股權投資協議,讓孫德順控制的公司實際獲利達1個億。類似這樣的權錢交易還有多筆,企業向孫德順輸送利益的包裝方式五花八門,但換取的東西都一樣,那就是銀行貸款。抓住了這個核心,重重魅影也就迅速消散,實際控制人清晰顯影。
孫德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我在跟一些企業家交往的過程當中,界限不太清,你的我的有的時候就分不清了,總是老想著為自己或者自己的利益關聯方去謀一些利益。
孫德順案凸顯出管住信貸審批權這一關鍵權力的重要性。銀行貸款審批一般是由貸款客戶遞交申請材料,按照程式逐級上報審批,而孫德順卻經常直接與企業對接,再佈置給下屬去做,用程式倒置的方式違規操作。按照中信銀行的制度設計,行長對信貸審批只有一票否決權,沒有審批權;審批必須經信貸審批會議集體表決通過,主要領導必須末位發言。但事實上,孫德順經常無視這些制度,直接干預信貸審批,銀行內控機制在“一把手”的權力面前失去了作用。
樊祥鵬(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他從副行長升到行長,一直還抓著這個權,還兼任這個貸審會主任。作為貸審會主任應該末位發言,就是你不能上來就定調子。但是他聽到別人有不同意見了,就忍不住了,上來就直接説,“怎麼不行了,你説不行,怎麼不行了”,別人就不敢説了。銀行本來是有一套比較嚴密的授信管理和風險管理程式,經過這種人為的干預,這些程式都被穿透了。
針對孫德順案件暴露出的問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推動中信銀行系統性地開展以案促改,首先從公司治理結構上進行糾正,強化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層的職責,確定他們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關係,同時推進授信體制、風險管理體制和審批制度改革,強化問責機制,完善公司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
劉成(中信銀行黨委副書記):首先就是禁止行長擔任貸審會主任,避免行長直接對信貸項目的干預。然後就是完善授信管理制度,對授信的調查、審批,一直到授信後的管理,都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推出審批人制度改革,由過去這種行政的審批管理制度,改成專家型的授信審批制度,讓整個信用管理能夠得到完善。
孫德順案也反映出,導致金融領域監管缺失的原因,既有自身內部監管體制不健全的問題,也有行業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毛奉君(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黨委辦公室 副主任):通過案件反思我們金融監管工作,一個是還存在履職寬鬆軟問題,另一方面金融領域一些制度規章亟需完善,部分交叉和創新領域的監管制度存在缺失,導致了一些金融風險、金融亂象的産生。
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管,按照2018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銀行、保險業合併監管,成立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建立健全監管聯動機制,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
一些金融單位之所以出現問題、滋生腐敗,歸根結底是黨的意識不強、黨的領導弱化;同時,紀檢部門難以履職、監督嚴重缺失,這些在孫德順案中也體現得十分明顯。深化系統施治、推進標本兼治,最根本的在於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確保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劉成(中信銀行黨委副書記):貫徹中央的要求,尤其是加強黨的建設、強化黨的領導的一系列要求,加強黨委會的領導作用,現在要求把黨的領導作用貫穿在公司治理的各個環節,自覺地對表對標,按照中央決策部署來辦事。
針對監督缺位、監督不力問題對症施策,在新一輪派駐機構改革中,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向包括中信集團在內的18家中管金融機構直接派駐紀檢監察組。這項改革效果立竿見影,僅2019年至2021年12月,派駐金融單位紀檢監察組就對駐在單位黨委管理幹部立案審查調查81人。
趙保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辦公廳副主任):以前是內設紀委,更多的還是受企業的黨組、黨委領導為主。內設紀委改為派駐紀檢監察組,領導關係發生了變化,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直接領導,另外它又有了監察權,所以監督執紀執法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決定了正風肅紀反腐的力度比以前是大大加大了。
腐敗的本質是權力濫用,必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依紀依法設定權力、規範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隨著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深入推進,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不斷健全,實現了黨內監督全覆蓋,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被納入監察範圍,對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得到切實加強。
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案例表明,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違紀違法,最容易産生連鎖反應,甚至導致區域性、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對一方政治生態造成嚴重破壞。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具有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
楊宏偉(重慶市黔江區委原書記):我主要的心理,畢竟我在黔江是區委書記、是老大,那種慾望、那種念頭希望得到一定的滿足。
楊宏偉,重慶市黔江區委原書記,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2019年,重慶市紀檢監察機關在調查另一起案件時,牽出了楊宏偉在黔江當“一把手”期間,涉嫌在工程領域受賄的線索,感到有必要對他進行初步核查。核查組到黔江了解情況,很快感到幹部群眾説起楊宏偉普遍口碑不佳。
章文龍(重慶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外查的時候聽幹部和群眾説到“球書記”這麼一個詞語。黔江當地幹部口中常説的一句話,是下午4點以後不要去找楊宏偉,因為你找他簽不了字,不在,在打籃球。
楊宏偉經常在工作時間去打籃球,還有一幫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的工作人員陪打,他也清楚這並不合適,因此場地選在一家單位的內部球場,外人進不去。但其實這在黔江的幹部中間早已是公開的秘密。
殷明(黔江區衛健委副主任):他愛打籃球,身邊基本上都是籃球運動員,在工作調動安排上對這些人就高看一眼。
高長冰(黔江區城投集團董事長):他招了一批打籃球的人在辦公室,他圈子內的人他就用,不管他有沒有能力。
幹部群眾反映的不僅是違反工作紀律問題,更是用人導向問題,核查組經調查發現反映屬實,一些常陪楊宏偉打球的幹部,還有他的一些同學、親戚、關係戶,在他授意下得到破格提拔、安置。
章文龍(重慶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當地還流傳一句話,工作幹不幹得好不重要,與楊宏偉的關係好不好才重要。
有關楊宏偉在工程領域受賄的線索,核查組在黔江也得到了進一步證實,並獲取了更多問題線索。2019年5月,重慶市紀委監委對楊宏偉正式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楊宏偉利用職權,為多名商人老闆在工程領域提供幫助,收受賄賂達3400多萬元,黨的十八大之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
楊宏偉(重慶市黔江區委原書記):我有這種意識和想法,反腐敗可能就是一陣風,或者是一場運動,(反腐敗)它總有結束的時候,躲過了就是萬幸。
楊宏偉的腐敗行為,主要就集中在任黔江區“一把手”期間。他有一套自己總結的“官場價值論”,認為廳局級幹部受到的監督較少,權力大、風險小,性價比最高。
楊宏偉(重慶市黔江區委原書記):當一個廳官性價比比較高。高級幹部(受到)監督、監察,可能就嚴得多。我也不去爭那些東西,就沒有哪個來關注你,就不會這樣那樣你。
將公職崗位用性價比來衡量,心裏裝的自然不是用權為民,而是以權謀私。從黔江區高點放眼望去,目之所及的許多項目,包括舊城改造、機動車交易中心、農副産品交易中心、蔬菜批發市場等等工程背後,都有楊宏偉的權錢交易。工程體量1.5億的電解鋁加工廠項目,楊宏偉幫承包商拿工程開出的條件是,利潤他要佔55%,事成後,承包商按約定送給楊宏偉1000多萬元。
蒲恒(涉案商人):開始跟我説50%,後來説不行,要55%。他説要那麼多,我只能説同意。
在一棟看似普通的寫字樓裏,藏著一處豪華私人會所,餐廳、茶室、棋牌室、KTV一應俱全,還有高級廚師負責餐食製作。楊宏偉和他身邊的老闆圈子,經常到這裡吃飯、喝酒、打麻將。牌打得挺大,輸贏少則幾千多則上萬,老闆們也很識相,和楊宏偉打只輸不贏。這樣的牌場楊宏偉打得自然心情舒暢,樂此不疲,讓有的老闆也覺得招架不住。
蒲恒(涉案商人):陪他打麻將就不存在輸贏的問題,主要是陪著累。他每次打麻將都打到很晚,一般都是下班以後打到淩晨兩三點,一二點結束都算早的,主要是他打的頻率高、時間長,人受不了。
對老闆們來説,只要和楊宏偉搞好了關係能拿到工程,出錢受累也就值得。而對楊宏偉來説,工程項目既有利可圖,還能充當政績,自然熱衷於開工各種項目。
楊宏偉(重慶市黔江區委原書記):黔江一年有五六十個項目,他們一年做10個項目總可以的,我當書記,五分之一、四分之一拿給他們做是可以的。只要經濟發展起來了,可以一俊遮百醜。
為了多上項目,楊宏偉甚至不顧黔江實際情況大肆舉債。到他離任時,黔江區綜合負債率超出預警紅線。為了不影響自己政績,他還指示區財政局數據造假,瞞報、少報債務。現在回頭看,他主導的有些項目缺乏論證就盲目開工,至今陷入困境甚至爛尾,給黔江造成了大量遺留問題。
高長冰(黔江區城投集團董事長):他對黔江債務的增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全區人民來説是一個非常沉重的包袱。PVC項目配套設施投資了幾十個億,只有水泥廠在運作,就相當於丟在水裏了,泡都沒冒一個。
黔江區市政建設、招商引資,主要通過兩家國有企業:城投集團和鴻業公司來運作。楊宏偉跨區域調來一名老部下,又從本地提拔了一名老同學,分別擔任這兩家國企的董事長,都是他圈子裏的“自己人”,違規違紀的指令在這兩家國企也就暢行無阻。這兩名幹部現在也都因腐敗問題被查處。
高長冰(黔江區城投集團董事長):城投集團、鴻業集團兩個董事長都進了監獄,都是他提拔的,把城投集團搞得一團糟。現在我們城投集團135個遺留問題,就是因為當時整個政治生態出了問題,選人用人機制出了問題。
楊宏偉離任之後,黔江區陸續被查處的幹部數量驚人,尤其是工程建設領域成為腐敗問題的重災區。
章文龍(重慶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有79名區管處級幹部被查處,其中有17名涉及到工程建設領域的腐敗問題,大多發生在楊宏偉主政黔江期間。區委書記都這樣,誰來管我啊!
針對楊宏偉嚴重違紀違法案暴露的問題,重慶市紀委監委向黔江區委發出“以案促改”工作建議,要求從推進黨的政治建設、破除選人用人歪風邪氣、治理工程建設領域腐敗、整治“四風”突出問題、樹立良好道德風尚等方面深入剖析根源,在全區開展“以案四説、以案四改”。“以案四説”是以案説紀、説法、説德、説責,通過深入開展警示教育,讓黨員幹部從發生在身邊人身上的腐敗案件中汲取教訓;“以案四改”是改治理、改監管、改制度、改作風,讓發現的問題得到切實整改。
唐勇(重慶市監委委員):説和改是一體的,這就為不敢、不能、不想,從辦案到監督到整改,實際上形成了貫通一體的組合方式。
黔江區四大班子及眾多區管幹部參加了“以案四説”警示教育大會,會上通報了楊宏偉相關案情,從“紀、法、德、責”四個方面深刻反思。黔江區針對楊宏偉案中突出暴露的工程建設領域亂象開展專項整治,清查工程建設項目260余個,查處涉及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問題的處級幹部17人,並系統性地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針對楊宏偉主政期間選人用人導向錯誤問題,開展了選人用人專項整治。區委各位常委同志直接約談36批次、60人次,嚴把選人用人關,先後對6名擬提拔幹部“亮紅燈”。通過一系列舉措,推動黔江區政治生態持續向好。
余長明(時任黔江區委書記):當初我來黔江的時候,到下午4點鐘左右,機關幹部多數就下班了。原來4點鐘我們計程車生意最好,現在是6點鐘生意最好,出租汽車司機是最能夠感知和感受作風變化的。調動幹部的積極性,就是要有好的選人用人導向,真正讓幹事兒、能幹事兒的、幹成事兒的得到提拔重用。
楊宏偉案再次表明,“一把手”責任重大、權力集中,既是監督重點,也是監督難點。只有管住“關鍵少數”特別是各級主要領導幹部,全面從嚴治黨才有震懾力和説服力。
2021年6月1日,《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公開發佈。這是針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制定的首個專門文件,是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重要舉措。
陳亞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副主任):制定《意見》,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是黨中央立足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勇於自我革命、破解黨內監督難題的重要舉措。一共制定了21項監督舉措,這些舉措有利於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促使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從講政治的高度認識監督職責,主動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推動中國特色監督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百年再出發、開啟新征程,新形勢新任務對我們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挑戰新要求。只要我們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增強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政治自覺,以系統施治、標本兼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