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法院破解維權難題 提升智慧財産權案件辦理品質
各級法院破解維權難題,提升智慧財産權案件辦理品質
專門化審判 全鏈條保護(法治聚焦 智慧財産權保護)
核心閱讀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智慧財産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綱要》要求,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嚴格依法保護智慧財産權,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權利人合法權益。近年來,人民法院積極推動智慧財産權專門化審判,破解維權難題,進一步強化智慧財産權全鏈條保護。
盜版抄襲、惡意搶注、傍名牌……一段時間以來,侵害著作權、商標權等行為對智慧財産權保護帶來挑戰。此外,非物質文化遺産、中華老字號和文創産業智慧財産權保護,關係著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和文化産業的繁榮發展。
近年來,人民法院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積極發揮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職能作用,推動形成公正高效、管轄科學、權界清晰、系統完備的司法保護體制。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佈《關於加強新時代智慧財産權審判工作為智慧財産權強國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工作要求、公正司法、提升效能、深化改革四個方面,就全面加強新時代智慧財産權審判工作提出20條政策措施。
新變化
涉核心技術和重點領域案件增加,訴訟標的額大幅提高,對新興産業的保護力度加大
在備受關注的紅牛公司與泰國天絲公司“紅牛”商標權權屬一案中,最高法做出終審判決,駁回紅牛公司“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紅牛公司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合法權利”的請求,明確泰國天絲公司為紅牛系列商標的所有者。辦案法官介紹,本案判決厘清了商標轉讓與商標許可使用的法律界限,平等保護中外商標權利人合法利益,明確傳遞了加大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力度的信號。
“小i機器人”發明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行政糾紛案、“鋰電池保護晶片”整合電路布圖設計侵權案、員工違反保密義務刑民交叉案、“樂高”侵犯著作權罪案……這些社會關注的案件入選最高法發佈的“2020年中國法院10大智慧財産權案件”和“50件典型智慧財産權案例”。
據最高法民三庭庭長林廣海介紹,2020年,全國法院共新收一審、二審、申請再審等各類智慧財産權案件525618件,審結524387件,比2019年分別上升9.1%和10.2%,其中包括一批服務高品質發展的大案要案。
最高法發佈的第一批人民法院種業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顯示,人民法院切實加大種業智慧財産權侵權賠償力度,依法保障種業創新者獲得經濟利益;依法加大刑事制裁力度,嚴懲涉種子犯罪行為;秉持有利於權利保護的司法理念,破解品種權侵權認定難問題;規範植物新品種申請行為,促進提高品種授權品質。2016年至2020年,全國各級法院審結涉植物新品種糾紛民事案件共計781件,年結案量從2016年66件上升到2020年252件。
“近年來,智慧財産權案件呈現三個新變化和新特點。一是涉及核心技術和重點領域的案件日漸增加,二是案件涉及的智慧財産權市場價值及相應的訴訟標的額大幅提高,三是國內與國外訴訟交織越來越密切。”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説,要深刻認識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是完善産權保護制度重要的內容,切實加強對新興産業、重點領域、種源種業等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服務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
面對新領域、新熱點、新問題,《意見》要求加強網際網路領域和大數據、人工智慧、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完善演算法、商業方法和人工智慧産出物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規則,合理確定新經濟新業態主體法律責任,積極回應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智慧財産權保護司法需求。
新機制
探索智慧財産權專門化審判道路,提升審判質效、統一裁判尺度、推動司法改革
走進位於北京市豐台區的最高法智慧財産權法庭,集資訊化終端運用、同步圈畫技術、AR技術等多項技術于一體的科技法庭引人注目。
自2019年1月1日正式揭牌運作以來,最高法智慧財産權法庭積極探索智慧法庭樣板建設。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該法庭開展2000余次線上庭審,依託“人民法院送達平臺”試用集約送達模式,累計發起1.7萬餘次電子送達,總送達成功率96.1%,平均週期0.36天,有效節約了司法成本。
“2020年二審實體案件平均審理週期為123天,其中,民事案件平均審理週期為121.5天,行政案件平均審理週期為130.7天。在法庭成立之前,地方高級法院同類案件平均審理週期在1年左右,專門化審判縮短了審理週期。”最高法智慧財産權法庭副庭長郃中林説。
除了最高法設立智慧財産權法庭外,北京、廣州、上海、海南自貿港智慧財産權法院也先後掛牌成立。“各地智慧財産權法院成立以來,堅持改革創新,逐步探索出中國特色智慧財産權專門化審判道路,贏得人民群眾和國際社會的積極評價,在提升審判質效、統一裁判尺度、推動司法改革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説,“建立智慧財産權法院,提升了我國智慧財産權司法的影響力,開創了我國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的新局面。”
《智慧財産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提出,實施高水準智慧財産權審判機構建設工程,加強審判基礎、體制機制和智慧法院建設。“要深入推進智慧財産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改革,完善智慧財産權訴訟制度,健全多元化技術事實查明機制,深化案件繁簡分流改革,提高審判品質、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説。
新探索
解決“舉證難、週期長、成本高、賠償低”問題,強化智慧財産權全鏈條保護
針對智慧財産權案件維權成本高、賠償低問題,人民法院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去年智慧財産權案件判賠金額同比增長79.3%。《意見》明確提出,要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加大智慧財産權侵權損害賠償力度和對侵權行為懲治力度,加大對於智慧財産權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行為的規制力度,防止濫用智慧財産權,推進智慧財産權訴訟誠信體系建設。
近年來,為有效遏制智慧財産權侵權易發多發現象,最高法出臺《全面加強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的意見》等司法政策,強化智慧財産權全鏈條保護。
為解決權利人維權舉證難、週期長等問題,最高法制定了智慧財産權民事訴訟證據司法解釋,完善證據提交、證據保全、司法鑒定等制度,健全符合智慧財産權案件特點的證據規則。明確掌握證據一方舉證義務,明確證明妨礙和妨害證據保全法律後果,依法適當減輕權利人舉證負擔,引導當事人積極、主動、全面、誠實提供證據。
目前,智慧財産權審判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智慧財産權司法理念與新時代新階段要求還有差距,智慧財産權審判領域司法改革需要進一步深化,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新情況新問題需要更深入研究。為補齊這些短板,《意見》要求推動健全完善國家層面智慧財産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加強智慧財産權法院、智慧財産權法庭建設,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推動優化智慧財産權管轄佈局。此外,最高法還將研究制定符合智慧財産權審判規律的訴訟規範,完善符合智慧財産權案件特點的訴訟證據制度。
“人民法院將全面加強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為實現科技自立自強提供堅實法治保障;加強著作權和鄰接權保護,繁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加強商標權保護,推動建設品牌強國;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維護有利於創新發展的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説。
本報記者 徐 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