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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國際時評: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當聚焦行動力

2021-10-30 21:00:0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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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英國格拉斯哥10月30日電 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當聚焦行動力

  新華社記者顧震球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6次締約方大會將於31日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這將是《巴黎協定》進入實施階段以來的首次氣候大會,對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意義重大。世界各國希望大會能夠強調行動,為全球進一步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奠定堅實基礎。

  自《巴黎協定》2015年12月達成以來,經歷美國“退群”的波折,協定實施細則談判至今沒有完成,發展中國家長期高度關切的應對氣候變化資金、技術、能力建設等問題也未能得到有效解決。因此,格拉斯哥大會應當避免2019年第25次締約方大會(馬德里大會)在重要問題上難以達成共識的結局,積極倡導各方將目標轉化為具體行動,而不是空喊口號。

  發達國家在涉及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問題上缺乏行動,《巴黎協定》全面執行進展緩慢,這些情況使國際社會憂心忡忡。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曾公開敦促各方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格拉斯哥大會取得成功,使它成為“一個真正的轉捩點”,發達國家必須兌現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氣候資金的承諾。

  工業革命以來的人類活動,特別是發達國家大量消費化石能源所産生的二氧化碳累積排放,導致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顯著增加,加劇了以變暖為主要特徵的全球氣候變化。發展中國家承受了發達國家歷史排放的後果,卻沒有得到應有的資金和技術支援,嚴重限制了應對氣候變化衝擊的能力。

  氣候變化是全人類的共同挑戰。在這一關係人類共同命運的重大挑戰面前,沒有一個國家能夠獨善其身。兌現承諾是發達國家必須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發達國家應儘快把公開承諾轉化為實際行動,彌補不該出現的資金缺口,並制定新的集體量化資金目標,為格拉斯哥大會取得成功創造條件。

  中國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克服自身經濟、社會等方面困難,言出必行,實施一系列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措施和行動,取得積極成效。自2011年起,中國每年發佈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年度報告。最新報告顯示,中國將應對氣候變化擺在國家治理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斷提高碳排放強度削減幅度,不斷強化自主貢獻目標,以最大努力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力度,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作為負責任大國,中國積極推動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為應對氣候變化貢獻中國智慧、中國力量。

  眾所週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巴黎協定》是世界各國討論和應對氣候變化的主渠道,公平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是開展氣候行動的指導原則。事實證明,《巴黎協定》的達成是堅持多邊主義,充分尊重締約方驅動、公開透明等原則,並在考慮各國國情的基礎上平衡反映各方立場的結果。在氣候變化挑戰面前,單邊主義沒有出路,必須堅持真正的多邊主義,不搞零和博弈,氣候變化問題由大家共同商量著辦,世界前途命運由各國共同掌握。否則,《巴黎協定》的目標將化為泡影,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將步履維艱。

  當前,新冠疫情仍在蔓延,全球經濟復蘇乏力,氣候變化等熱點問題延宕難解,世界各國迫切希望各方在談判中儘快就關鍵問題達成共識,避免格拉斯哥大會無果而終。時間緊迫,機遇難得,現在已經到了發達國家停止坐而論道,收起動輒指責他人的傲慢嘴臉,用具體行動承擔自身義務和責任的關鍵時刻了。

[責任編輯:尹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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