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公共衛生安全、促進産業高品質發展、保障有效供給——聚焦畜牧法修訂草案三大看點
新華社北京10月19日電 題:強化公共衛生安全、促進産業高品質發展、保障有效供給——聚焦畜牧法修訂草案三大看點
新華社記者胡璐
畜牧業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産業,關聯著我國14億多人的餐桌,也是農業農村經濟的支柱産業和增加農牧民收入的重要來源。
1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首次審議畜牧法修訂草案。此次畜牧法修訂草案有哪些看點,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
加強畜禽屠宰管理,守好公共衛生安全防線
修訂草案增加畜禽屠宰一章,對畜禽屠宰的行業發展規劃、企業條件要求、品質安全管理和風險監測制度、無害化處理及補助等作出規定。綜合考慮城鄉差異、生活習俗、行業發展現狀等因素,修訂草案規定,實行生豬定點屠宰制度。
“畜禽屠宰是保障畜禽産品品質和公共衛生安全的關鍵環節。”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研究員朱增勇説,加強畜禽屠宰管理,有利於強化動物疫病防控能力,通過統一標準化管理提升畜禽産品品質。比如,相比運活畜禽,運鮮肉能讓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傳播風險大為下降,在屠宰加工等下游環節進行調整優化就非常有必要。
在很多人的印象裏,養豬或養其他畜禽是個費心費力的臟累活。尤其當前種養結合水準低,“種的不養、養的不種”的結構問題較為突出,部分養殖場戶缺乏污染治理配套設施,資源化利用水準低,全國每年有幾億噸糞污沒有綜合利用,成為農業面源污染的重要來源。
為了提高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準,強化主體責任,修訂草案明確,畜禽養殖者應當保證畜禽糞污處理利用設施的正常運轉,保證畜禽糞污綜合利用或者達標排放,防止污染環境。
促進草原畜牧業發展,生態保護與農牧民增收齊頭並進
草原畜牧業是畜牧業重要組成部分。儘管草原生態持續惡化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但草原生態保護形勢依然嚴峻,草原生産力不高、草料供給不足和草原利用方式不合理等因素導致草原畜牧業發展低效且緩慢。
為此,修訂草案增加草原畜牧業一章,明確國家支援科學利用草原,協調推進草原休養生息與草原畜牧業發展,提高草原可持續發展能力。同時支援牧區轉變草原畜牧業發展方式,對草原畜牧業發展的基礎設施建設、飼草料供應、防災減災保障、草原生態獎補等作出規定。
“科學發展草原畜牧業,就是要堅持草畜平衡,推動生態優先、生産生態有機結合,這既能夠築牢生態安全屏障,又有利於促進農牧民增加收入,助力鄉村振興。”北京林業大學教授董世魁説,修訂草案中提到國家完善草原生態保護和草原畜牧業發展補貼政策,對採取禁牧和草畜平衡措施的農牧民給予補助獎勵,是一個有益的政策引導。
為拓展農民就業和增收渠道,修訂草案還規定,國家引導畜禽養殖戶依照畜牧業發展規劃有序發展,依法保護畜禽養殖戶合法權益;鼓勵龍頭企業帶動畜禽養殖戶融入現代畜牧業産業鏈,加強面向畜禽養殖戶的社會化服務;支援畜禽養殖戶和畜牧業合作社發展畜禽規模化、標準化養殖,發展新産業、新業態,促進與旅遊、文化、生態等産業融合。
保障有效供給,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畜禽産品消費需求
生豬等畜禽産品生産和供應是關乎群眾生活、物價穩定、農民增收的大事。當前,生豬養殖成本攀升,豬價低迷,防範生豬生産大幅波動的長效機制有待完善,穩産保供壓力仍然存在。
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家洋在作修訂草案説明時指出,為促進畜牧業穩定發展和畜禽産品市場平穩運作,維護養殖者和消費者利益,提升畜禽産品供應安全保障能力,修訂草案完善畜禽産品保供穩價措施。
根據修訂草案,措施包括:國家建立統一的畜禽生産和畜禽産品市場監測預警制度,逐步完善畜禽産品儲備調節機制,利用畜禽産品進出口、期貨等市場調節方式,促進市場供需平衡和畜牧業健康發展;國家鼓勵畜禽主銷區與主産區建立穩定的合作關係等。
此外,修訂草案還規範了畜禽養殖禁養區域劃定,明確禁養區域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劃定。因劃定禁養區域關閉或者搬遷畜禽養殖場的,應當予以公平、合理補償並支援異地重建。
“用立法的方式規範畜禽養殖禁養區域劃定,保護、創造美好生活環境的同時,兼顧養殖戶利益,有利於穩定生豬等畜禽生産,防止生産和市場價格大起大落。”朱增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