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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

2021-10-09 10:05:00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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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宋曉梧(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教授)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借鑒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和教訓,結合中國實際情況,經過艱辛探索,初步構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分配製度。自十五大以來,黨中央一再重申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2019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並列,上升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實踐證明,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極大地調動了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為我國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提供了一個基礎性平臺,這是我們要長期堅持的。同時也應看到,在分配領域,不平衡的問題日益突出、不充分的問題依然存在。在邁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如何進一步深化分配製度改革,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收入分配體系,是一個新的挑戰。

  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這三個領域的分配製度之間既有緊密的有機聯繫,又各自遵循不同的原則。一次分配是基礎,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勞動力、土地、資本、技術以及管理和數據等要素都應由市場配置,並各自按貢獻取得回報。二次分配是建立在一次分配基礎之上的,如果沒有社會各階層充裕的合理合法的一次分配收入,國家就難以建立規範的包括基本社會保障、稅收和財政轉移支付等二次分配製度。三次分配應當激勵和引導高收入群體增強社會責任感,積極參與和興辦社會公益事業,更是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為基礎。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如果初次分配還搞企業吃國家的大鍋飯、職工吃企業的大鍋飯,平均主義盛行,就談不上三次分配。

  有人認為:“初次分配靠市場、再分配靠政府、三次分配靠自願”。這樣的概括比較簡明易記,但也有些簡單化。在初次分配方面,如果市場體系比較成熟健全,“初次分配靠市場”的提法原則上沒有大問題。但我國從計劃經濟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市場體系構建方面,尤其是包括勞動力在內的要素市場建設還不夠完善。例如,城鄉戶籍制度以及與此密切關聯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分割了勞動力市場,致使近3億農民工的收入長期被壓低。農民工初次分配問題,顯然不能簡單用企業自主用工,農民工自主擇業這樣的個體勞動契約關係來解決。深層次的問題是政府如何進一步打破城鄉行政分割,加快培育統一的勞動力市場。2020年中央出臺了《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提出要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暢通落戶渠道,“探索推動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實現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建立城鎮教育、就業創業、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與常住人口掛鉤機制,推動公共資源按常住人口規模配置”。落實上述政策措施,將大大加快農民工市民化進程,對縮小收入分配差距意義重大。又如,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指導線、加強對勞動力市場的監管、提供就業公共服務等,也是政府不可或缺的責任。

  “再分配靠政府”原則上沒有問題。基本社會保障、稅收、財政轉移支付等再分配製度是政府立法實施的。我國已經建立起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免征農業稅以及在疫情期間減免企業稅費負擔,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加大對老少邊窮等困難地區支援力度,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在二次分配方面取得了很大進展。現在的問題是我國再分配製度對於平抑初次分配差距發揮的作用很不夠。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針對平均主義盛行的社會背景,曾提出把初次分配的激勵原則引入再次分配,這在當時歷史條件下是可以理解的。經過40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社會經濟生活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在創造了高速經濟發展奇跡的同時,逐步積累了許多問題,其中十分突出的是收入分配差距過大。在這種情況下,“十四五”及今後一個時期的基本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應強調並提高其公平性、共濟性。在稅收制度方面,我國直接稅所佔比重仍然偏低,其中勞動報酬的最高邊際稅率又高於資本所得稅率,且我國的直接稅種中,目前主要針對流量收入,調節存量財産差距的房産稅、遺産稅、贈與稅等多年醞釀,未見出臺。長期積累,對居民的財富差距必將起放大作用。因此,“十四五”及今後一個時期,政府再分配的著力點應當放在平抑初次分配的過大差距上。

  “三次分配靠自願”的提法不夠嚴謹。自願捐贈當然是值得提倡和肯定的。2016年我國頒布了慈善法,明確規定“開展慈善活動,應當遵循合法、自願、誠信、非營利的原則”,“國家鼓勵和支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依法開展慈善活動”。三次分配在我國還處在起步階段,每人平均捐款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差距,但家産十億美元的富豪人數已經超過美國,居世界第一位。從國際經驗看,如果沒有遺産稅、贈與稅等稅種,僅靠宣傳號召、道德感召,三次分配也是很難規範地發展起來。有了遺産稅、贈與稅的平臺,同時給予慈善事業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的稅收優惠,建立有利於慈善組織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並加強監督管理,三次分配才能更充分地得到發展。

  概括説,初次分配重在調動社會各階層市場競爭的積極性,讓一切能夠創造財富的源泉都充分涌現出來。再分配重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校正市場的“馬太效應”,為社會穩定和經濟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三次分配重在慈善公益事業,讓經濟發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全體國民。這三個領域的分配製度不可顧此失彼,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的不同發展階段進行調整組合。構建各有側重又內在關聯的分配體系,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基礎性平臺。

  《光明日報》( 2021年10月09日 02版)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