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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2021-10-08 19:15: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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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為深入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本報今日起推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系列報道,展示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以來所取得的成就。

  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把實施憲法擺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採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從新中國歷史上首次舉行國家領導人憲法宣誓儀式,到開展國家憲法日活動,從修改國旗法、國徽法,到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從健全備案審查制度,到開通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以來,認真履行推動憲法實施、加強憲法監督的法定職責,有力維護了憲法尊嚴和權威,維護了國家法治統一。

  共和國歷史上國家領導人首次進行憲法宣誓

  2018年3月11日,北京,人民大會堂,掌聲雷動,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憲法修正案。

  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地位,充實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産黨全面領導的內容,完善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任務、奮鬥目標和國家領導體制,確立國家監察制度……修改憲法,夯實了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6天后,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習近平再次當選國家主席,習近平主席手撫憲法莊嚴宣誓。這也是新中國歷史上首次舉行國家領導人憲法宣誓儀式。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鬥!”錚錚誓言,以上率下,展現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堅定意志。

  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在全黨全社會深入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憲法意識。各國家機關舉行憲法宣誓儀式,引導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樹立憲法意識,恪守憲法原則,履行憲法使命……

  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授予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習近平主席簽署主席令,授予鐘南山共和國勳章,授予張伯禮、張定宇、陳薇“人民英雄”國家榮譽稱號,表彰他們的崇高品質和卓越功績。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民普法力度不斷加大,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取得重大成果,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牢固樹立。

  確保憲法全面有效實施,完善憲法相關法律制度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

  “通過!”2021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的決定、關於修改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決定。這是全國人大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制定30多年來進行首次修改。

  新修改的“一法一規則”全面貫徹堅持黨的領導政治原則,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充分吸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踐的新經驗、新成果,圍繞人大組織制度、工作機制、運作模式,對大會主席團、委員長會議的職權和工作程式進行完善,充分反映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機構設置及其職能發生的新變化,更好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設立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增加憲法實施和監督、憲法解釋等工作職責,加強憲法實施的工作力量和組織保障,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妥善回應涉及憲法有關問題的關切,確保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符合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修改國旗法、國徽法,更好維護國家形象、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讓捍衛國旗和國徽的尊嚴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修改選舉法,適當增加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名額,夯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基礎;適應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需要,制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制定監察官法……

  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以來,憲法相關法律制度不斷完善,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2019年發生“修例風波”後,香港法治和社會秩序遭遇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受到嚴重挑戰。

  2020年5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出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2020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連續召開兩次會議,審議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決定將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實施,扭轉了香港在國家安全領域長期“不設防”的嚴峻局面。

  去年8月、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通過關於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關於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今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此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這一決定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打出一套法律的“組合拳”。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堅定不移依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切實履行法定職責,為維護香港憲制秩序、打擊“港獨”勢力、確保愛國者治港、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法律保障。

  健全備案審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河北省唐山市居民蔡女士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寫了一封信,就某省郵政條例提起審查建議。法工委審查認為,對不能確定安全的物品一律要求用戶出具相關部門的安全證明,不符合中央一再強調的減少證明事項的改革要求,既給群眾辦事增加負擔,又在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要求制定機關作出修改。這一典型案例被寫進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關於2020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中。

  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糾正與憲法法律相抵觸的法規、司法解釋。按照“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要求,備案審查工作的程式機制更加健全,主動審查、專項審查的力度不斷加大,督促糾正了一批與憲法法律不符的規範性文件,發揮了應有的監督功效。

  據了解,20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共收到報送備案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濟特區法規、司法解釋、特別行政區法律1310件,逐件進行主動審查;圍繞疫情防控、野生動物保護、民法典實施、食品藥品安全、優化營商環境等5個方面開展專項審查和集中清理,發現需要修改或廢止的規範性文件3372件,督促有關方面及時予以糾正。

  20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共收到由公民、組織提出的審查建議5146件,依法做好依申請審查和移送審查,對屬於常委會審查範圍的3378件逐一進行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其他建議分別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今年2月24日,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開通儀式在北京舉行。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收錄了憲法和現行有傚法律、法律解釋、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濟特區法規、司法解釋,涵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最主要的內容,為社會公眾提供了“看得見、找得著、用得上”的公共産品,也為立法活動、備案審查提供了基礎支撐。

[責任編輯:王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