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召開第二十一次會議,強調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力度。會議指出,要“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為下一步規範市場行為、清朗營商環境,明確了努力方向。
有序的市場體系,是市場經濟良性運作的載體。改革開放以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增強,尊重市場規律、運用市場手段,是很多企業發展壯大的重要法寶。在這個過程中,我國的市場結構持續優化,發展環境不斷改善,對內對外的吸引力也在顯著提升。從這個意義上講,持續規範市場行為,健全市場機制,凈化市場環境,為各項事業發展提供了健全良好的平臺空間。
然而,發展中的問題也不斷敲響警鐘,特別是在新興經濟領域,出現技術、資源、數據等市場要素日益向部分“頭部平臺”集中的趨勢,涉嫌平臺壟斷的問題也引人擔憂。為此,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成為健全市場秩序的重點。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理,影響公平競爭、扭曲資源配置、損害市場主體權益等現象,已得到一定程度好轉。
黨的十八大以來,圍繞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黨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從針對一些平臺企業的野蠻生長、無序擴張等問題,到加大反壟斷監管力度;從完善公平競爭制度,到改革市場監管體制;從加強反壟斷監管,到推進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我國市場公平競爭的秩序穩步向好。
市場環境是開放的,但也需要統一;市場行為是競爭的,但更應該有序。面對市場競爭,越是處在風口浪尖的行業企業,越應該尊重並遵守市場基本規律,不能無視法律法規而野蠻生長;越是在市場中佔據一定地位的平臺,越應該展現開放包容的發展姿態,而不是一味地追求壟斷地位。我們始終鼓勵創新發展、加速超越,但是鼓勵與規範是並重的,只有在法治軌道上、在市場體系中,才能確保整個行業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
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需要更多地從制度入手,做好政策引導、規範與落實工作。這就要求我們堅持監管規範和促進發展兩手並重、兩手都要硬,明確規則,劃出底線,設置好“紅綠燈”;要加快健全市場準入制度、公平競爭審查機制、數字經濟公平競爭監管制度、預防和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制度等;要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推動形成大中小企業良性互動、協同發展的良好格局;要加強相關法律制度和政策宣傳培訓,強化企業公平競爭意識;要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加強平臺經濟、科技創新、資訊安全、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執法司法;要完善反壟斷體制機制,充實反壟斷監管力量……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既能實現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又能不斷推動市場體系更加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
“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未來,進一步促進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要從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品質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的戰略高度出發。惟其如此,才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為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創造廣闊的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