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市民、青年人,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紅包來啦!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首次從國家層面明確住房保障體系的頂層設計,今後國家的住房保障體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産權住房為主體。7月22日召開的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強調,把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十四五”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
什麼是保障性租賃住房?這些房子要租給誰?戳視頻,一起看!
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解讀
Q: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定位是?
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公租房、共有産權房共同構成了我國住房保障體系的“三駕馬車”
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是“十四五”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
Q: 新市民,如進城務工人員
青年人,如剛畢業大學生
優先保障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住房困難群眾
Q: 小戶型: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戶型為主
低租金: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Q: 房子建在哪,位置會不會比較偏遠
保障性租賃住房有五種建設方式:
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
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
利用産業園區配套用地建設
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
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
鼓勵把保障性租賃住房建到交通比較方便的區域,重點要利用存量土地、存量房屋,在老城區、園區或者交通便利的區域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避免出現選址偏遠問題
Q:
租房有保障,增加供給是關鍵。《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提出,對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在滿足條件的前提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
對商改租、工改租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這次《意見》明確了可以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和民用水電氣價格
Q: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40個城市計劃年內籌集建設93萬套
“十四五”期間,在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價偏高或上漲壓力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佔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比例應力爭達到30%以上
Q: 有利於促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
有利於推動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
有利於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彌補住房租賃市場缺少小戶型、低租金房源的問題
有利於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企業
有利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