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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助力鄉村振興

2021-04-19 10:24:00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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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期以來,我國鄉村中青年、優質人才持續外流,人才總量不足、結構失衡、素質偏低、老齡化嚴重等問題較為突出,鄉村人才總體發展水準與鄉村振興的要求之間存在較大差距。2021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莊嚴宣告,我國脫貧攻堅戰取得了全面勝利,現行標準下9899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消除絕對貧困的艱巨任務的完成,意味著“三農”工作的重心從“脫貧攻堅”轉向了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在此背景下,鄉村人才供求矛盾將更加凸顯,鄉村對人才的需求也進一步加大。因此,提高鄉村人才總體發展水準,是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首要問題。

  2021年2月2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重點培養主體、體制機制及保障措施進行具體部署。意見重在落實,在實施過程中尤其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強化頂層設計,保障人才政策穩定可持續

  加強鄉村人才隊伍建設,頂層設計是保障。對此,一要圍繞五大重點培育主體,即農業生産經營人才、農村二三産業發展人才、鄉村公共服務人才、鄉村治理人才和農業農村科技人才,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在堅持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制定相對穩定的長期人才發展計劃,保障政策實施穩定性和可操作,實現人才政策間有效銜接;二要放權于基層政府,除了基本的“事權”外,還要給予基層政府配套的“財權”和“人事權”,堅持政策實施以問題導向為主,精準實施調控,讓基層政府可以積極面對問題、高效解決問題,推動人才政策順利落地;三要加大落實國家對鄉村人才培育的政策扶持力度,將人才培育納入財政預算,設立專項資金,建立長效投入機制,根據鄉村的發展和需要建設生産型、經營型和服務型鄉村人才培育平臺。

  二、挖掘農村現有人力資源,夯實人才隊伍根基

  解決農村人才供求矛盾,最基本的是要著力挖掘農村現有的人力資源。一是要加強農民主體意識,通過多種舉措轉變農民的職業觀念,提升其市場、科技意識,增進對現代化農業的了解,激發農民提升自身素質的需求;二是要建立一套完備的人才回歸制度,因地制宜地做好人力資源規劃工作,制定當地人力資源獲取、利用、保持、開發的策略,對所需人才的數量和品質做出精準預測,確保鄉村發展過程中充足的人力資源供給。

  三、吸引外部人力資源向農村流動,壯大人才隊伍規模

  擴充農村人才隊伍,還需要向外借力,即要破除城鄉之間不平等的制度障礙,多渠道吸引外部人力資源向農村流動,致力鄉村建設。與此同時,人才引進之後,要著重聚焦于留人、育人,讓人才“自願來”“不願走”。首先,在人才待遇方面,要給予其不低於勞動力市場平均薪資的報酬,並制定一套合理的技能型人才績效考核方案;要制定相應的人才晉陞制度,給有能力、有作為的人才一定的晉陞空間,提高鄉村人才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其次,在人才培育方面,要分區域、分民族、分階段、分對象進行施策。要加快建設相關資訊數據庫,讓人才可以根據個人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或創業方向,精準對接適合自己接受的教育與培訓的內容、機構、方式等資訊;要逐步建立鄉村人才庫,採集各類人才資訊數據,逐一登記管理,明確鄉村發展規劃中人才的補充方向,用好人才,避免鄉村人力資源的浪費。

  四、改善農村發展環境,激發鄉村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發展農村經濟、改善農村發展環境,才能持續為鄉村人才培育提供內生動力。首先,要採取多種方式吸引民間資金參與鄉村建設,政府通過財政貼息、民間資本、實行股份制和利用外資等多種形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到鄉村發展中,為鄉村人才培育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援。其次,要改善基礎設施,提高就業、教育、醫療和養老等公共服務水準,改善配套的創業就業環境。再次,要著力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社會氛圍,加強對優秀人才的宣傳表彰。最後,要拓寬農村經濟發展路徑,因地制宜地通過規模經營、現代農業項目、鄉村旅遊、租賃物業、有償生産服務等方式發展鄉村二三産業,鼓勵創新發展模式,推動鄉村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來源的多元化,讓農民分享産業增值收益,提高農村人才創新創業能力進而實現自我發展的目標。

  作者:高啟傑(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推廣與創新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趙曉園(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博士生)

[責任編輯: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