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蘇浙皖協同立法、聯合執法 推進長江禁捕和生態保護
滬蘇浙皖四地協同立法、聯合執法,共同推進長江禁捕和生態保護
長三角 法治協同護長江(美麗中國)
本報記者 巨雲鵬
《 人民日報 》( 2021年04月12日 第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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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長三角三省一市,法治協同成為推進長江大保護的關鍵詞之一。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四地在立法、執法、司法等方面緊密協作、形成合力,實現長江口禁捕執法監管常態化、高品質辦理跨域案件、健全監管長效機制,構建齊抓共管的長江流域生態保護工作格局。
4月1日起,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四地人大常委會分別通過的促進和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有關決定同時開始施行。據了解,這些決定在主要條款、基本格式等方面保持一致,將為加強長江流域禁捕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
除了協同立法,在執法、司法等方面,長三角各部門各單位同樣加強合作,織密法治保護網,守護著長江下游的清水綠岸。
打造覆蓋捕撈、運輸、銷售全鏈條的監管體系
“長江口禁捕管理區附近有艘船,很可疑。”近日的一個傍晚,長江航運公安局上海分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喻欣正準備下班時,獲知了這樣一條線索。
通過資訊化手段,公安機關發現,在長江上海段北支口水域,有艘船疑似正在進行非法捕撈作業。長航公安會同上海、江蘇漁政部門,立刻前往案發水域。經過約5個小時航行,近午夜1點,執法人員到達案發水域發現,燈光下密密麻麻布設了大量鰻苗網,一艘漁船停泊在旁,周邊還有不少用於捕撈作業的泡沫筏。
“這個位置,剛好是上海、江蘇兩地水域交界處。”喻欣説,涉事人員開著江蘇籍的漁船到上海捕撈作業,且故意關閉了船名識別設備,在船舶管理的後臺系統無法確認它的真實身份。曾經,打擊長江非法捕撈,跨省份的區域是難點和痛點。地方執法部門普遍把執法力量集中布設在省域內重點區域,一些犯罪嫌疑人利用省域交界處執法力量相對薄弱的特點,流竄作案,有時等執法船到達現場時,對方已經逃之夭夭了。
這次,在長江口禁捕管理工作協調機制下,次日淩晨,長航公安和上海、江蘇多方力量共同配合,將這個江蘇省啟東市來的盜捕鰻魚苗的團夥抓獲,14名犯罪嫌疑人被捕,查獲非法漁獲物500余尾,查明涉案金額近30萬元。
為了統籌加強長江口水域禁捕執法監管,聯合打擊非法捕撈行為,暢通江海洄遊通道,提高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的生態系統性和流域整體性,實現長江口禁捕執法監管常態化、長效化,去年11月,農業農村部會同公安、交通、市場、林草、海警等相關部門和上海、江蘇、浙江地方政府建立長江口禁捕管理工作協調機制,打造覆蓋捕撈、運輸、銷售全鏈條的監管體系。
“這只是一個開始,到了審查逮捕、起訴階段,我們同樣需要加強與外地司法機關的合作。”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副主任李怡文説,過去辦理的一些涉長江保護案件中,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他省份有犯罪事實,有的需要到異地調取材料,“沒有跨省域的這種合作,對一些案件的事實認定會有遺漏或者重復,不利於定罪。”
有序協同、整體聯動,凝聚生態資源跨域司法保護合力
為更有效辦理長江下游的生態保護類案件,近年來,長三角三省一市檢察機關合作愈發緊密。
2020年以來,滬蘇浙皖檢察機關會簽實施了《滬蘇浙皖檢察機關關於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檢察職能為紮實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關於環太湖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公益訴訟跨省際區劃管轄協作意見》等文件,聯合製定服務保障長三角一體化發展2021年行動方案,進一步凝聚長江流域漁業生態資源跨域司法保護合力。
在李怡文辦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張某某等9人多次在長江上海段、東海海域進行非法捕撈。這個案件中,有3名非法捕撈者係由江蘇海門漁業行政主管機關查獲並當場扣押漁具,上海市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通過與江蘇公安機關跨省移送案卷材料,固定了其作案所使用的漁具係禁用捕撈工具的證據。在經過嚴密的取證和偵辦後,3月29日,法院以被告人張某某等9人犯非法捕撈水産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至六個月不等。
自2020年以來,截至今年2月,滬蘇浙皖四地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水産品刑事案件104件170人,提起公訴1958件3283人。同時,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共立案非法捕撈類公益訴訟案件1121件,履行訴前程式999件,起訴340件。特別是依託長三角區域檢察協作機制,高品質辦理了一系列跨省域案件,有效促進江豚、中華鱘等瀕危物種的棲息地水體修復。
建立健全協同閉環監管長效機制
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長江保護法明確規定,長江流域相關地方根據需要在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定、規劃編制、監督執法等方面建立協作機制,協同推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
去年12月底,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邀請江蘇、浙江、安徽省人大相關委員會負責人召開座談會。“四方對開展協同立法、聯動監督有了一致認識。”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介紹,隨後上海市人大相關委員會赴江蘇、浙江、安徽三省,對立法工作進行研討和溝通,進一步深化了合作、凝聚了共識,確定由上海市起草示範文本,各省份結合實際,修改形成各自文本。
今年2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促進和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由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3月,江蘇、浙江、安徽省人大常委會也先後表決通過了有關決定,四地的4部法規均于4月1日起施行。“我們四地人大的決定在文本上總體是一致的,在關鍵條款上完全一致。”丁偉説,長江流域禁捕,特別是長江口禁捕,需要三省一市探索長江流域禁捕跨省聯動監督、協同立法、聯合執法。因此,四地決定提出,要建立健全三省一市協同的閉環監管長效機制,探索建設覆蓋三省一市的船舶登記資訊共用平臺、漁船動態監管平臺和執法資訊互通共用平臺等,共同打擊破壞禁捕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結合我省實際,針對江蘇禁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且亟待解決的問題,我們增加了一些內容。”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介紹,江蘇還提出,設區的市、縣(市、區)政府在落實禁捕屬地管理責任的過程中,要建立與相鄰設區的市、縣(市、區)交界區域共管機制,更好地依法打擊非法捕撈等行為。
“長江在安徽境內被稱為‘八百里皖江’,流域內生物多樣性資源豐富。”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曹林生説,為了形成禁捕合力,安徽有關決定提出,要強化司法保障,規定公檢法和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職,分工協作;加強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保障執法監管必要需求。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何曉明表示,要做好聯動監督工作,督促省裏有關部門和相關地方積極探索三省一市聯合執法、共同打擊非法捕撈的體制機制,形成監管工作閉環,努力推動構建長三角三省一市齊抓共管的長江流域生態保護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