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的“大文章”
作者:包碩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智慧財産權就是保護創新。”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2020年,人民法院以護航創新為己任,用改革的思路保障改革,用創新的方式保護創新,破智慧財産權審判之難題,交出了一份無愧於黨和人民重托,順應時代發展潮流的司法答卷。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涉及行為保全、商業秘密、專利授權確權、網路侵權、電商平臺、加大制裁力度、智慧財産權民事訴訟證據、智慧財産權刑事案件司法解釋(三)等十余項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強化民事司法保護,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在全球疫情肆虐的背景下,全國法院大力推進智慧財産權審判資訊公開、庭審公開和裁判文書公開,審結了一批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
2020年,海南自由貿易港智慧財産權法院掛牌成立,進一步推進了審判機構專門化、審判人員專職化和審判工作專業化,充分發揮了引領示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地方法院探索智慧財産權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為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2020年,人民法院強化問題導向,著力完善符合智慧財産權案件特點的訴訟規則,積極優化智慧財産權案件審理模式。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技術調查官選任工作和參與訴訟活動指導意見,構建起以技術調查官、專家輔助人、專家陪審員、技術鑒定人為主體的多元化技術事實查明機制。
2020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列為八大重點任務之首,“十四五”規劃建議也把科技創新擺在各項任務的首位,強調“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成效”。
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的力度和水準,直接關係到保護創新成果、激發創新活力,直接影響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和推進。在這一偉大進程中,司法機關應立足本職,找準角色定位,發揮應有的作用,以強有力的司法手段激發全社會的創造熱情,釋放創新創業活力,為建設智慧財産權強國、世界科技強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讓護航創新的法治足音愈加鏗鏘。(包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