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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玉軍: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2021-02-25 11:00:00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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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人民的不懈追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在新時代波瀾壯闊的治國理政實踐中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2020年11月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強調,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遵循,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將引領法治中國建設不斷取得新成就。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

  道路問題關係全局、決定成敗,不能含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具體講我國法治建設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舉出十幾條、幾十條,但歸結起來就是開闢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一條”。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既不是“傳統的”,也不是“外來的”,更不是“西化的”,而是我們“獨創的”。相應地,我們也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走適合自己的法治道路,決不能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決不搞西方“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那一套。

  從人類法治文明發展的世界圖景看,在不同的社會歷史條件下,法律制度的生成和運作模式錶現出顯著區別。由於各個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文化傳統、國情特點、制度形式與歷史發展道路的差異,究竟通過哪種途徑來實現法治、法治的具體制度如何安排等,並沒有統一的建構模式、實現機制和評價標準。西方國家法治模式不能也不可能成為唯一的評價標準。

  從根本上來説,法治模式與一個國家的國情相適應,是一個國家面對自身發展需求形成的具體制度文明。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建設什麼樣的法治體系,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從中國國情出發、立足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實際的法治發展道路。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突出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要學習借鑒世界上優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必須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認真鑒別、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盤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我們黨歷來重視法治建設。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明確提出全面依法治國,將其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予以有力推進,並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發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實踐證明,我們黨帶領中國人民走出的這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向著全面建成法治中國不斷前進,必須堅定不移沿著這條正確的道路走下去。在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個根本問題上,我們要保持自信、保持定力。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特點和優勢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我們黨帶領中國人民在改革開放、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踐中走出來的,符合中國國情,體現中國人民意願,能夠更好地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展現出獨有的特點和優勢。

  一是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依法治國是我們黨提出來的,把依法治國上升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們黨提出來的,而且黨一直帶領人民在實踐中推進依法治國。黨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發揮著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這既使得各種法治改革措施容易推行,能夠加快實現法治建設目標,及時取得法治改革成果;又使得基層的實踐創新與頂層設計相互促進,共同推動全面依法治國向縱深發展。

  二是對法治建設進行頂層設計和科學規劃。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實踐表明,法治進程是連續的、有領導的、有計劃的、逐步向前發展的。進行頂層設計和科學規劃,可以保證法治建設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積極穩妥地推進,更好地統籌兼顧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各項工作。

  三是用法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使法律及其實施有效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力。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主體地位,保證人民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區別於資本主義法治的根本所在。

  四是在探索和實踐中不斷推進法治建設。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和一個歷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加強對具體實施方案的系統研究和設計,通過試驗總結經驗、完善制度。改革開放40多年的實踐證明,法治發展過程實際上也是一個通過法律法規的試行、暫行、區域試點等辦法反覆試驗、持續創新,進而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過程。這個過程保證了法治發展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提升了法治建設的實際品質。

  五是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我國法治建設強調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全國各族人民在價值觀念上的“最大公約數”,只有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融入法律規範、貫穿法治實踐,法律才能契合全體人民道德意願、符合社會公序良俗,才能真正為人們所信仰、所遵守,實現良法善治。

  六是從古今中外吸收有益法治文明成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對於各國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具有普遍意義”。我們既傳承中華優秀法律文化,又學習借鑒世界上優秀法治文明成果,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一道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既面向世界又立足中國,充分體現時代精神,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需要而不斷發展,為豐富人類法治文明貢獻了中國智慧。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證是不是堅強有力,具體講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3個方面實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規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我們必須牢記,黨的領導是我們的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最大的區別。

  二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這一制度,堅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法律體系、基本經濟制度以及各方面體制機制等具體制度有機結合起來,堅持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是具有明顯制度優勢、強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進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在本質,決定了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三是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共産黨高度重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建設和理論指導,不斷推進實踐基礎上的法治理論創新,深化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和法治發展的規律性認識,為依法治國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習近平法治思想從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國際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麼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科學理論為指導,加強理論思維,必將推動全面依法治國不斷取得新成就。

[責任編輯:張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