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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新論】為基層減負賦能,促進社會治理良善

2021-01-25 1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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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為進一步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把制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為治理效能,中央網信辦與光明日報社共同組織“實踐新論”網上理論傳播專欄,陸續在光明網推出系列理論稿件和新媒體作品,解析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內在邏輯,敬請關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很多形式主義問題,佔用基層幹部大量時間、耗費大量精力,這種狀況必須改變!”2019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明確把2019年作為“基層減負年”。2020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又印發《關於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作風保證的通知》,進一步把廣大基層幹部幹事創業的手腳從形式主義的束縛中解脫出來,以優良作風狠抓工作落實,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進一步明確了基層治理的新方向,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向基層放權賦能,加強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建設,減輕基層特別是村級組織負擔。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隊伍建設,構建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資訊化支撐、開放共用的基層管理服務平臺。因此,減負和賦能是促進基層社會治理良善的基本思路。

  近年來,全國各地都在探索基層減負賦能的方式方法,出臺了一系列基層減負的政策,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另一方面,放權賦能仍顯不足。為基層減負賦能需要從源頭上改變問責督查機制,避免技術反噬治理,完善基層的責權利平衡體系。

  為基層減負賦能,需要避免問責督查泛化,建立並落實容錯糾錯機制 

  黨的十八大以來,問責制被納入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治理框架。問責機制是當前保證基層各項責任落實的有力手段,並且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但是當問責制度與“硬指標”相結合時,便會出現各種異化的後果,“審批事項出了問題,把僅負責錄入系統的僱員推出來湊數”“為了完成5個案子的指標,街道辦紀委書記在犯錯的普通黨員身上追加處分以完成任務”等等。在更多引起熱議的新聞報導中——山西部分教師放假後AA制聚餐被批評,湖南某教育局辦公室有零食被通報,河南某醫護人員丟棄半個饅頭被通報為“四風”表現……“泛化問責”展露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傾向,而基層幹部作為承擔基層大部分事務的主體,也是“泛化問責”的最大受害者。

  為基層減負就要守住問責邊界,“一刀切式”“湊數式”“欺軟怕硬式”問責都是問責機制簡單化、隨意化的表現,帶來了形式主義的再生産,破壞了正常的治理生態,還會導致“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消極心態,消耗真正實干家的熱情和心血。拒絕綁架式問責,需要尊重歷史、尊重實情,準確把握“三個區分開來”,將其與實踐結合,也需要強化正確的政績觀,問責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不應該成為捆綁治理的理由。

  避免問責督查泛化,認真落實容錯糾錯工作機制極其關鍵。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提出,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幹部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保護和激勵幹部幹事創業。正確實施容錯機制應該保證其科學化、民主化,堅持實事求是、依紀依法、容糾並舉,廣泛聽取群眾的心聲。“容錯”需容可糾正之錯,“容錯”是前提和基礎,“糾錯”是目的和意義,只有兩者相輔相成,才能促進基層工作良性迴圈。容錯糾錯機制與合適的問責機制並舉,共同維護權力的規範運作,才有可能實現真正的減負賦能。

  為基層減負賦能,需要避免技術反噬治理,建立技術治理的使用邊界 

  資訊時代的開啟,讓眾多科技手段進入社會治理範疇,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新一代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大規模的、無處不在的數據應用正在重構基層社會的基礎結構和治理體系。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也指出,應充分發揮網際網路、大數據、區塊鏈等資訊技術在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加強不同社會群體的溝通交流,凝聚社會共識,提高社會治理精細化水準,以科技支撐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充分發揮科技支撐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即充分運用現代科技和資訊化手段,統籌推進大數據、雲計算和物聯網等各種資訊數據的整合運用,為提升社會治理整體效能、不斷提高現代治理水準提供有力支撐。

  技術治理不僅能夠推動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而且可以推動基層社會協調自身的治理行為。比如政府服務熱線、網格化資訊管理平臺等作為基層治理的技術手段,都有較為顯著的收效。在北京市,依託政府服務熱線的 “接訴即辦”機制,2020年全年受理量突破1103.94萬件,環比增長55.24%,解決了304萬件民生問題。

  技術手段的初衷是服務社會,但也需要避免技術反噬治理。電子政務作為技術治理在資訊時代的新表現,在提高政府管理和決策水準方面越來越受到重視,國家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據《2020聯合國電子政務調查報告》顯示,2020年我國電子政務發展指數排名提升至全球第45位。但技術的投入也使得民眾對政府的依賴不斷加強,其形成與強化帶來了政府職能過重、行政成本過高、社會空間發育不足的矛盾,甚至在一些地區出現了必須達到的網格管理指標考核,既耗費了基層人員的工作精力又助長了形式主義的滋生。

  建立技術治理的使用邊界迫在眉睫,技術手段引入基層是為了民眾更加方便地表達訴求,基層能夠更快速地解決問題。但技術不是萬能的,對基層任務的大包大攬會讓技術淩駕於治理之上,過重的負荷反而消解了治理能力,所以既要看到技術治理對基層管理的支援,也要合理界定技術的功能及其邊界,明確其應用的限度,應該讓真正的民生問題進入技術系統,而對私利化、情緒化、歷史遺留問題進行篩選和識別,留給基層更多的治理空間。

  為基層減負賦能,需要建立幹部激勵機制,完善基層的責權利平衡體系 

  責權利互相掛鉤,明確責權利能夠使基層幹部了解具體的責任內容、權力範圍和利益大小,也能規範行事主體的運作規則,明確各責任主體的責任。根據責任賦予該主體完成其責任所必需的許可權,最後根據該主體的責任完成情況分配各自應得的利益。

  長期以來,基層處於責權利嚴重不對等的狀況,表現為屬地責任邊界無限擴大,而權力與利益與之並不匹配。責權利的不對等導致基層成為“萬能政府”,也是“無奈政府”,責任無限大,但並未給予相應的解決問題的權力,以及相應的利益激勵。近年來,北京、上海等地出臺了一系列加強基層治理的意見與法規,並通過街道體制改革不斷探索如何推動社會治理的重心下沉,這些改革舉措通過權力下放、資源下沉較大程度上解決了基層的權責失衡問題。相比而言,當前對於基層幹部權力邊界和職務責任的監督問題力度較大,而幹部激勵制度建設相對不足。

  激活基層幹部的主動性與積極性,除去監管和考核,更應該考慮到約束和激勵並重的問題,因此需要建立適當的幹部激勵機制,調動幹部積極性,激發內生性動力。首先要重視示範激勵效應,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先進典型的榜樣作用,為廣大幹部提供現實經驗,推動形成爭做先鋒的良好氛圍。其次要革新激勵考核評價機制,綜合政治考察和工作績效,注重動態管理和結果評估,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明確正向標準,也標定反向底線。還要明確傳達組織關懷,健全榮譽表彰制度,增強幹部的榮譽感、獲得感,形成敢於擔當、踏實肯幹的整體風貌。

  信任基層和尊重基層,應該踐行對基層人員的正向促進,推動基層發揮主動性和創新性。達到責任、權力、利益統一的局面,才能放權賦能,營造更好的治理生態。

  基層減負與賦能是推動社會治理改善的一體兩面的舉措。減負不是減責,賦能也非謀私,而是為了廣大基層幹部從形式主義工作中解脫出來,樹立激勵勇於擔當敢於作為的實幹導向。(作者:北京工業大學文法學部教授、北京社會管理研究基地研究人員 陳鋒;北京工業大學北京社會管理研究基地研究人員 宋佳琳) 

[責任編輯: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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