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
【“十四五”新詞典】
作者:劉躍進(國際關係學院公共管理系教授)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首次明確強調要“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這充分體現了當前國際國內環境所面臨的深刻變化,是我國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進一步昇華。
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是一對具有矛盾關係的概念。傳統安全是指與戰爭、軍事、強力政治密切相關的安全領域;非傳統安全指冷戰後期,特別是冷戰結束後出現的新型安全領域。目前學界一般認為,國家安全所主要包含的16個領域中,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屬於傳統安全領域,非傳統安全包括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以及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新型安全領域。
20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開始關注一些非傳統的安全問題。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首次提出“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世紀之交確立了“以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為核心的新安全觀”,從而在安全保障問題上強調了非傳統措施和手段的重要性。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作出的“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的因素相互交織”的判斷,特別是2004年《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強調“針對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的因素相互交織的新情況,增強國家安全意識,完善國家安全戰略,抓緊構建維護國家安全的科學、協調、高效的工作機制”“有效防範和應對來自國際經濟領域的各種風險,確保國家的政治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和資訊安全”,顯示出黨和政府在重視傳統安全問題的同時,逐漸把各種非傳統安全問題提到了重要議事日程。
在從安全威脅角度明確使用“傳統”與“非傳統”表述的基礎上,習近平總書記2014年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時,首次把“傳統”與“非傳統”用在了國家安全構成要素上,要求“既重視傳統安全,又重視非傳統安全,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資訊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於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此後,習近平總書記還把“傳統”與“非傳統”更廣泛地運用到了安全威脅因素、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事實上已經形成“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的系統思想。
統籌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首先要深化關於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的認識,深刻體察當今時代傳統安全要素與非傳統安全要素相互交織、相互融合、相互依賴、相互影響的客觀現實。一方面,傳統安全例如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等,已經包含和融合了許多非傳統安全要素;另一方面,許多非傳統安全要素又直接與傳統安全密切相關。同時,還有更多的國家安全要素,如國民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資源安全等,其本身就兼有傳統與非傳統兩個方面,是傳統與非傳統的融合。無論是國家安全理論研究,還是國家安全實際工作,都要高度重視和深入研究國家安全構成要素上的傳統與非傳統相互滲透與融合的複雜情況。
統籌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還要認識到威脅國家安全的因素,在當前更明顯地呈現出傳統與非傳統相互交織與滲透的特徵。對此,黨和政府在21世紀初就有明確認識,反覆強調要注意“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的因素相互交織”的新情況。從傳統威脅來看,當前我國外部軍事威脅依然存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外部政治顛覆雖難撼動我國的國家安全,但內部發生的領導幹部濫用權力、貪污腐敗、脫離群眾等問題,依然是威脅國家安全的嚴重問題。從非傳統威脅來看,外來的和內生的恐怖主義、生物威脅、文化破壞等,都需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就是一種嚴重的非傳統安全威脅,具體來説是一種嚴重的生物安全威脅。
統籌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還需要在統籌傳統安全手段與非傳統安全手段的同時,把各種非戰爭、非軍事、非對抗的非傳統手段和措施置於首選地位,把傳統的對抗、軍事、戰爭等作為萬不得已時的“保底手段”。無論是世紀之交我國提出的新安全觀,還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都特別強調非傳統安全手段的運用。新安全觀強調的是國與國之間要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總體國家安全觀進一步強調各國要“既重視自身安全,又重視共同安全,打造命運共同體,推動各方朝著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標相向而行”。當然,為了鞏固國家安全防線,我們也需要強化軍事、情報、反間諜、保衛等傳統安全手段。
《光明日報》( 2020年11月23日 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