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制勝法寶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攬全局,審時度勢,把農村貧困人口脫貧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底線任務和標誌性指標,把脫貧攻堅擺在治國理政的突出位置,提出並實施精準扶貧方略,舉全黨全國全社會之力,採取超常規的舉措,全面打響脫貧攻堅戰,努力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
提出“精準扶貧”方略,實現我國扶貧方式和扶貧理念的重大轉變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長期通過促進經濟快速增長、推動區域開發帶動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脫貧,在區域性扶貧開發方式上取得顯著效果。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準的迅速提高、貧困人口的迅速減少,貧困人口的插花式分佈特徵更為明顯,傳統區域開發方式的貧困戶和貧困人口底數不清、項目安排“大水漫灌”、資金使用“撒胡椒面”、扶持措施大而化之、幫扶工作走馬觀花、貧困縣不願“摘帽”等一系列問題凸顯出來。對貧困戶和貧困人口實現精細化、動態化管理,成為我國扶貧開發事業深入推進的關鍵突破口。
黨的十八大召開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特別是在貧困地區”,把農村貧困人口脫貧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最突出短板”,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重點發力。
2013年11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到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縣排碧鄉十八洞村考察座談,首次提出“精準扶貧”的概念,強調“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精準扶貧”的十六字要求。他指出,扶貧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準扶貧,切忌喊口號,也不要定好高騖遠的目標。隨後,他對精準扶貧的概念作了進一步闡釋:精準扶貧,就是要對扶貧對象實行精細化管理,對扶貧資源實行精確化配置,對扶貧對象實行精準化扶持,確保扶貧資源真正用在扶貧對象身上、真正用在貧困地區。“精準扶貧”方略的提出,是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為解決深度貧困地區的貧困問題而作出的一項重大理論創新,體現了我國扶貧方式和扶貧理念的重大轉變。
為推動精準扶貧方略落地,2014年1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創新機制紮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提出以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為核心的六項創新機制和十項重點工作。各部門制定有關配套文件,推動落實精準扶貧各項工作。2014年4月、6月,國務院扶貧辦先後印發《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扶貧開發建檔立卡指標體系》,要求通過建檔立卡,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行精準識別。當年共識別12.8萬個貧困村,2948萬貧困戶、8962萬貧困人口,第一次建立起全國統一的扶貧開發資訊系統。2014年5月,國務院扶貧辦等7個部門印發《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實施方案》,要求對貧困戶和貧困村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管理和精准考核,逐步構建精準扶貧工作長效機制。隨後,中央組織部、國務院扶貧辦印發《關於改進貧困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工作的意見》,部署改進貧困縣考核機制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這些文件的出臺,對精準扶貧工作模式的頂層設計、總體佈局和工作機制等都作了詳盡規制,推動精準扶貧工作的全面開展。
2015年6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貴州召開的部分省區市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座談會上強調,扶貧開發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之舉在於精準;提出扶貧開發工作“六個精準”的要求:各地都要在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第一書記)精準、脫貧成效精準上想辦法、出實招、見真效。10月16日,他又在2015減貧與發展高層論壇上首次提出“五個一批”的脫貧措施:通過扶持生産和就業發展一批,易地搬遷安置一批,生態保護脫貧一批,教育扶貧脫貧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六個精準”和“五個一批”的提出,深刻闡述了精準扶貧的基本要求與主要途徑,豐富了精準扶貧方略的內涵,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為下一步的脫貧攻堅戰作出了部署。
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精準發力
隨著精準扶貧方略的實踐,脫貧攻堅進展很快,我國貧困人口逐漸減少,貧困地區面貌顯著變化,但是中西部一些省份的貧困人口規模依然較大,剩下的貧困人口貧困程度較深,減貧成本更高,脫貧難度更大。要實現到2020年讓7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擺脫貧困的既定目標,時間緊迫、任務繁重,必須在現有基礎上不斷創新扶貧開發思路和辦法。
2015年10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從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出發,明確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11月27日至28日,全面部署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深刻闡述了在精準扶貧中“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等關鍵性問題。他強調,要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重在提高脫貧攻堅成效。關鍵是要找準路子、構建好的體制機制,在精準施策上出實招、在精準推進上下實功、在精準落地上見實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確“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基本方略”,並從總體要求、實施精準扶貧方略、加強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政策保障、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大力營造良好氛圍、切實加強黨的領導等方面進行全面部署。
根據決定精神,2016年2月,中辦、國辦印發《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辦法》,考核中西部22個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12月,國務院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明確“十三五”時期脫貧攻堅總體思路、基本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提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各地各部門貫徹中央決策部署,把脫貧攻堅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全面推進各項重點工作。圍繞解決“扶持誰”的問題,持續完善建檔立卡,在2014年識別的貧困村、貧困人口的基礎上,2015年、2016年組織開展建檔立卡“回頭看”,提高貧困人口識別的精準度。圍繞解決“誰來扶”的問題,建立各負其責、合力攻堅的責任體系,形成“五級書記抓脫貧、全黨動員促攻堅”的局面。全國選派77.5萬名駐村幹部和19.5萬名第一書記,實現對貧困村駐村幫扶全覆蓋。圍繞解決“怎麼扶”的問題,強化脫貧攻堅的投入保障和政策支撐體系,做好發展特色産業脫貧、組織勞務輸出脫貧、資産收益脫貧、易地搬遷脫貧、生態保護脫貧、發展教育脫貧等,提高扶貧措施有效性。
經過艱辛努力,黨的十八大後的5年,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取得決定性進展:全國現行標準下的農村貧困人口由2012年年底的9899萬人,減少到2017年年底的3046萬人,5年累計脫貧6853萬人,減貧幅度達到70%左右。貧困發生率由2012年年底的10.2%下降到2017年底的3.1%。貧困縣數量實現了首次減少,2016年有28個貧困縣脫貧摘帽,2017年有125個貧困縣申請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邁出堅實步伐。
高品質打贏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
儘管脫貧攻堅取得決定性進展,但是我國脫貧工作仍然面臨十分艱巨的任務。從總量上看,截止2017年年底,全國農村貧困人口還有3000多萬人;從結構上看,現有的貧困大都是自然條件差、經濟基礎弱、貧困程度深的地區和群眾,是越來越難啃的硬骨頭;從群體分佈上看,主要是“老病殘”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的貧困人口以及部分教育文化水準低、缺乏技能的貧困群眾;從扶貧工作成效上看,脫貧攻堅工作中一些地方還存在著貧困識別不夠準、幫扶不夠準、工作不夠實、監管不夠嚴等問題,擺架子、做樣子等各種形式主義都不同程度存在。如何有效應對這些困難和挑戰,成為我國脫貧攻堅面臨的一項緊迫課題。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堅持大扶貧格局,注重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深入實施東西部扶貧協作,重點攻克深度貧困地區脫貧任務,確保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2017年12月2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指出,把提高脫貧品質放在首位,注重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瞄準貧困人口精準幫扶,聚焦深度貧困地區集中發力,激發貧困人口內生動力,強化脫貧攻堅責任和監督,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2018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發佈。作為未來3年脫貧攻堅工作的一個綱領性文件,指導意見提出要做到“7個堅持”,強調要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強化政策措施、加強統籌協調,實施好打贏脫貧攻堅3年行動。
各地深入實施産業扶貧、就業扶貧、易地扶貧搬遷、生態扶貧等,強力推進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定點扶貧,持續加大扶貧資金投入監管力度,深入開展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推動精準幫扶舉措落地見效。總體來看,脫貧進度符合預期,成就舉世矚目: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接近完成,貧困人口從2012年年底的9899萬人減到2019年年底的551萬人,貧困發生率由10.2%降至0.6%;貧困群眾收入水準大幅度提高,2013年至2019年,832個貧困縣農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由6079元增加到11567元,年均增長9.7%;貧困地區基本生産生活條件明顯改善,群眾教育、醫療、住房、出行、通信等長期沒有解決的老大難問題普遍解決。
精準扶貧方略的成功實踐,使得我國在2020年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後有1億左右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提前10年實現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減貧目標,這對於中國和世界都具有重大意義。中國全面實施精準扶貧方略,建立完善脫貧攻堅制度體系,幫助貧困地區和人口擺脫貧困、走向共同富裕,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同時,精準扶貧方略的成功實踐,創造了人類減貧史上的奇跡,不僅彰顯中國共産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制度優勢、中國共産黨的治理能力和改革創新能力,更為解決貧困治理一系列世界難題提供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作者單位: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第一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