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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2020-05-28 23:25:00
來源:求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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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回歸近23年以來,中央政府堅定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一國兩制”實踐在香港的成就有目共睹。與此同時,“一國兩制”的實踐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面臨著新的風險與挑戰。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草案)》)十分及時,十分必要,十分重要,將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築牢制度根基。

  為更加深入地理解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建立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及時性、必要性、重要性,求是網記者特別專訪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于志剛。

  “一國兩制”的嚴格前提和底線不可逾越

  香港的回歸,是“一國兩制”結出的第一個碩果。關於“一國兩制”的正確理解,習近平總書記生動地指出:“‘一國’是根,根深才能葉茂;‘一國’是本,本固才能枝榮。”在“一國”與“兩制”的關係上,“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于“一國”。對此,于志剛代表表示,必須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準確認識理解和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

  于志剛代表認為,“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過程中遇到一些問題,有的甚至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香港回歸近23年來,在憲法與基本法的憲制關聯及共同治理香港的制度銜接機制上,留下了較多的制度空白和模糊空間。2003年反23條立法大遊行和2012年反國民教育風波,2014年香港非法“佔中”和2019年香港反修例運動,嚴重破壞了“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秩序的憲制平衡及國家安全底線,香港基本法明確規定的23條立法有被長期“擱置”的風險。2020年以來,香港反對派對通過選舉奪權實現“完全自治”的圖謀,更是對於“一國兩制”的背叛,我國的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脅,必須予以堅決遏制。

  于志剛代表強調,“一國兩制”是有嚴格前提和底線的:其一,必須保障國家的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香港不能成為“反中亂港”和危害國家安全的基地,不僅香港人不能從事此類反國家活動,也絕不允許提供便利給外國勢力從事此類活動,這是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的目的所在;其二,香港管治的憲制平衡應建立在愛國者治港、按照憲法和基本法治港的基礎之上,如果香港不再是愛國者治港,如果香港脫離“一國兩制”而圖謀“完全自治”,就是對“一國兩制”的背叛。

  

  2019年10月1日,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大會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這是“一國兩制”方陣。新華社記者 劉瀟 攝

  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

  今年是香港基本法制定通過30週年。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這是對“一國兩制”憲制框架最完整和最準確的規範定義,需要在具體制度建設層面有序推進和實現。

  于志剛代表指出,對於憲法和基本法關係的錯誤甚至是惡意的曲解,亟需澄清以下幾點。

  第一,基本法的唯一憲制基礎只能是中國憲法,而不是《中英聯合聲明》,後者是國際法律文件,是兩國政府就解決香港治權移交問題簽署的雙邊協議,已在香港回歸時完全履行。我國憲法和基本法構成香港憲制基礎,而中國憲法又是“基礎中的基礎”,是基本法的憲制基礎。

  第二,憲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整體有效並適用,在具體適用性上按照“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特殊制度安排而有所懸置,懸置哪些條款由中國憲法秩序本身決定及調整。

  第三,香港基本法不是“小憲法”,它的憲制基礎是中國憲法,它的不清晰和空白地帶由中國憲法秩序予以解釋和補充。

  第四,中央不僅享有全面管治權,而且享有依據憲法和基本法對於授予香港的所有自治權力的全面監督權。

  第五,基本法的國家法屬性要求完善國家安全法制,排除外國勢力干預及香港極端勢力破壞,將香港納入國家安全法律體系之中,這並非要求香港實行與內地完全相同的國家安全法,而是在“一國兩制”框架內兌現國家安全法治承諾,實行維護和切合於香港法律秩序的國家安全法制。

  

  2019年10月1日,約300名香港市民在維多利亞港,以遊船方式慶祝新中國成立70週年。新華社記者 翁忻旸 攝

  正確把握中央的全面管治權與香港的高度自治權的關係

  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要把維護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建設和執法工作,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

  于志剛代表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審時度勢提出了“全面管治權”法理架構,是對香港部分人過度強調“兩制”而疏離“一國”的基本法解釋的糾偏,逐步取得治港的新共識及制度性進展。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週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重要講話,以及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的港澳部分表述,進一步確定了新時代香港“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實施的國家戰略與體制框架。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在“國家治理現代化”主題下提出了完善中央對香港全面管治權的若干制度,例如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以及建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的監督機制等。今天討論的《決定(草案)》,就是落實其中的內容,目的是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責任編輯: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