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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大法治保障

2020-04-09 10:52:00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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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強調,“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凝聚著我們黨治國理政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穩定最可靠的保障”。當前,國內外疫情防控和經濟形勢正在發生新的重大變化,境外疫情呈加速擴散蔓延態勢,世界經濟貿易增長受到嚴重衝擊,我國疫情輸入壓力持續加大,經濟發展特別是産業鏈恢復面臨新的挑戰。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需要進一步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實踐,更好發揮法治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規範和保障作用。

  強化制度供給,為深化改革發展積蓄勢能

  改革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推動力。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改革推進到什麼階段,法治就要保障到什麼階段。改革的全面深化不僅強調突破性、變動性、創新性,更需要強調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作為最重要的制度形式,法治是規則之治,能確保國家基本制度的明確性、穩定性和權威性,確保良好的社會秩序和可預期的社會生活方式,保障全體社會成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為“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重要內容,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是托舉中國夢的兩翼。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40多年波瀾壯闊的改革歷程,也是中國從“法制”到“法治”、從“依法治國”到“全面依法治國”的發展過程,改革與法治如鳥之雙翼、車之兩輪,始終相伴而生、同向而行。每一次重大改革突破都伴隨著法治的進步,每一項重大法治成就都極大地推動了改革進程。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法治既是國家走向現代文明的標誌,也是改革取得成功的關鍵。改革以“破”求創新發展,不可避免要打破傳統的瓶瓶罐罐;改革也是“立”的過程,需要激濁揚清、吐故納新,建立新的秩序。“破”和“立”的過程,就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形成更加公平合理、人民群眾普遍受惠的利益格局過程。如果説,改革是奔流不息的滔滔江河,法治就是引領和約束河水流向的堤岸。改革進入深水區和攻堅區,面對經濟轉型升級趨勢與外部環境深刻變化交織的新形勢,改革難度和複雜程度前所未有,多年遺留下來的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積累的問題,大多觸及深層矛盾和衝突,只有依靠法治,才能從根本上推進這些矛盾和問題的解決,保證各項改革順利進行。同時,在改革過程中,只有及時總結成果經驗,將其上升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才能進一步減少工作的隨意性,增強規範性,保證公開性,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識,匯聚改革合力,為落實改革要求提供保障。

  優化法律服務,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增添動能

  按照黨中央確定的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的目標任務,脫貧攻堅要實現從取得決定性成就到全面勝利,已經到了決戰決勝的最後關頭。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影響,各項工作任務更重、要求更高。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沒有貧困地區的小康,沒有貧困人口的脫貧,就沒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2020年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們黨作出的莊嚴承諾。從實踐看,脫貧攻堅的難點在於扶貧資源配置、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以及各級政府和行業部門職責的落實等。集中解決好貧困地區群眾反映強烈、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精準施治脫貧攻堅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加強對脫貧工作績效特別是貧困縣摘帽情況的監督,防止虛假脫貧、數字脫貧,都需要以法律保障和提高扶貧管理水準與工作成效。扶貧不僅需要資金的扶持,更需要權益的保障,要健全貧困地區公共法律服務制度,保障留守老人、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的合法權益,給他們以更多的關心和關愛。

  從長遠來看,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之後,相對貧困依然存在並將長期存在,扶貧工作重心將由解決絕對貧困轉向解決相對貧困。通過國家立法,強化和規範農村扶貧開發工作,保障相對貧困人口的基本權益,顯得十分必要和緊迫。

  深化法治保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效能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明確為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之一。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是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努力方向。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和目標,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制度動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離不開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的法治環境、優質的服務環境。面對國內外形勢新變化,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有著新期待,我們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面對的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既要有防範風險的先手,也要有應對和化解風險挑戰的高招;既要打好防範和抵禦風險的有準備之戰,也要打好化險為夷、轉危為機的戰略主動戰。”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將矛盾消解于未然,將風險化解于無形,就要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應對風險挑戰的能力,做到越是複雜局面越要堅守法治、越是吃勁時候越要堅持法治,著力為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提供法律依據、確保執法有效。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正處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時期。變局中危和機同生並存,如何科學應對、化危為機?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中國共産黨帶領中國人民創造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長期保持穩定“兩大奇跡”,已經充分證明了我們的制度優勢。14億多中國人民聯防聯控,全國一盤棋、集中力量辦大事,取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階段性成果,再次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法治是黨領導人民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加快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基礎性要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將為有效應對疫情給經濟社會帶來的衝擊,加快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不斷提升産業鏈整體水準,推進經濟高品質發展,提供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制度保障。

  《光明日報》( 2020年04月09日 06版)

[責任編輯: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