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填單、非接觸就能得實惠——稅務總局網上公開課詳解社保費減免流程
新華社北京3月30日電 題:免填單、非接觸就能得實惠——稅務總局網上公開課詳解社保費減免流程
“各地稅務部門提供免填單、非接觸服務,繳費人只要正常進行社保費申報,就可自動準確享受社保費減免優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稅務講堂”網上公開課第四課開講,社會保險費司副司長王發運詳細介紹了支援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社保費優惠政策,並對繳費單位和參保人員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實施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是在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穩企業、穩就業的一項重大舉措。這些政策支援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是援企惠企的“及時雨”。
目前,全國有18個省份和3個計劃單列市的企業社保費、醫保費由稅務部門負責徵收。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出臺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醫保費政策後,稅務部門第一時間行動,積極會同人社、醫保、財政等部門,及時按程式制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和職工醫保費政策文件,明確操作辦法,並依託強有力資訊系統,高效落實政策,讓企業復工復産有更多的資金和底氣。
據王發運介紹,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包括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三項社保費政策和階段性減徵職工醫療保險費政策。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出臺相應的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和職工醫保費實施辦法。
在階段性減免企業三項社保費方面,匯總各地實施辦法,主要包括“免、減、緩”三項措施。
“免”:在2020年2月到6月共5個月期間,免征湖北省各類參保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其他省份的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
“減”:在2020年2月到4月共3個月期間,對湖北以外的其他省份的大型企業以及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
“緩”:在實施減免政策的同時,允許受疫情影響生産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進一步減輕困難企業經營壓力。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在階段性減徵職工醫療保險費政策方面,根據基金運作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各省可指導統籌地區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對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減徵期限最長不超過5個月。與企業三項社保費的減免政策出臺一樣,對職工醫保的單位繳費部分才適用減徵政策,個人繳費部分則不適用。同時,原有的緩繳政策可繼續執行,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在“稅務講堂”上,王發運詳細解讀了社保費減免流程,企業只需按規定正常申報,就能直接享受減免政策,不會額外增加申報負擔。此外,他還對政策執行期限、適用範圍、社保費緩繳辦法、已繳2月份社保費的處理等熱點問題進行了解答。
王發運提醒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各地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實施辦法和操作流程存在一定差異,需要關注了解本地實施辦法,依規操作。
據悉,“稅務講堂”公開課是稅務系統紮實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具體舉措,旨在幫助納稅人和繳費人準確掌握、及時享受各項稅費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