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檢方對六起涉疫情刑事案件提起公訴
(抗擊新冠肺炎)北京檢方對六起涉疫情刑事案件提起公訴
中新社北京3月3日電 (陳杭)北京市人民檢察院3日發佈消息稱,北京市檢察機關2日依法對6起涉疫情的刑事案件共12名被告人提起公訴,涉及罪名為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銷售偽劣産品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等罪名。這是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公佈的第二批提起公訴的涉疫情刑事案件。
1月27日,被告人周某某經他人介紹,以每個6元至7元的價格郵寄銷售假冒的“3M”註冊商標的防護口罩9000余只,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57000余元。1月31日,劉某、李某某在收貨查驗時發現所購防護口罩存在問題並報案。經查,這些口罩均為假冒“3M”註冊商標的産品且過濾效率數據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後周某某被公安機關查獲。
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偵查終結,于2月27日移送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為,被告人周某某對外出售假冒註冊商標的防護口罩,銷售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于3月2日依法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月12日,被告人湯某某途徑本市豐台區某小區防疫點,在接受體溫檢測過程中無故辱罵保安人員張某某,繼而將其摔倒在地並進行踢踹,致使張某某頭部挫擦傷。隨後又用手抓前來勸阻的物業主管王某的臉部,並咬傷王某右手。經鑒定,張某某和王某身體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偵查終結,于2月28日移送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為,被告人湯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為發泄情緒,無事生非,隨意毆打小區的疫情防控人員,情節惡劣,破壞了社會秩序,依法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于3月2日依法向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