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向濫捕濫食野生動物説"不"
濫捕濫殺濫食野生動物,不僅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打破生態平衡,而且還會帶來健康隱患,存在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日前,海南省海口市檢察院對莫某等3人非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依法向海口市中級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該案是海南省檢察機關起訴的首例涉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件。
自2018年底至2019年間,莫某等人多次殺害野生動物蟒蛇、眼鏡蛇及滑鼠蛇。經鑒定,莫某等人殺害的蟒蛇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眼鏡蛇和滑鼠蛇為國家保護的“三有動物”(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經核定,莫某等人殺害的野生動物總價值為6.49萬元。
海口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莫某等人非法殺害野生動物的行為除應承擔刑事責任外,還應承擔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因此,檢察機關對莫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承擔賠償損失等民事侵權責任,恢復被破壞的野生動物資源,最大程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當前正處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檢察機關打擊濫捕濫殺濫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是從源頭上切斷傳染源,進一步鞏固疫情防控效果的重要環節。
疫情發生後,海南省檢察院及時研究,迅速部署,向該省各級檢察院發佈《海南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作用,積極主動助力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同時,要及時跟進阻礙疫情防控、制假售假、哄抬物價、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的辦理,深入挖掘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同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目前萬寧市檢察院、昌江縣檢察院等市縣檢察機關也在跟進或提前介入多起涉野生動物保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