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民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推動民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六論學習貫徹《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援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援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大力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引導民營企業重信譽、守信用、講信義,推動民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企業家健康成長的高度重視、深情關懷和殷切希望,也為推動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遵循。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企業社會責任逐步納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立法”,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進一步提出要“增強國家意識、法治意識、社會責任意識”,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強化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奉獻意識”,2018年11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講話強調,非公有制經濟要健康發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要健康成長。民營企業家要珍視自身的社會形象,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産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企業家精神,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範。
推動民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要充分認識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團結帶領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聽黨話、跟黨走,促進“兩個健康”是工商聯的根本任務。要站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高度看待企業社會責任工作,把促進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作為“兩個健康”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抓手,將社會責任作為衡量民營企業是否健康發展、民營企業家是否健康成長的重要標準,引導民營企業家自覺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增強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榮譽感和使命感。這既是黨的統戰工作和促進民營企業高品質發展的要求,也是堅持“政治建會、團結立會、服務興會、改革強會”,開創新時代工商聯事業蓬勃發展的創新之舉。要在為民營企業呼籲政策落實和改善營商環境的同時,通過正確的價值引領,持之以恒地引導規範,幫助民營企業在健康發展的道路上走得更好、走得更遠。
推動民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要建立健全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雖然履行社會責任的主體是企業,但是政府在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作用至關重要。一方面,要加大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政策支援力度,從政治安排、榮譽表彰、政策扶持、信用評價等各方面形成鼓勵民營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政策環境,培育打造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標桿樣板。另一方面,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缺乏信用、為富不仁、侵害員工和消費者利益、污染環境等缺失社會責任的企業。建立起以法律責任為核心,包括經濟責任、權益責任、環境責任、安全責任、誠信責任、道義和慈善責任等內容在內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充分發揮輿論宣傳的導向作用,加強社會公眾的監督,促使企業加大社會責任資訊披露力度,提高利益相關者的維權意識與行動能力,形成促進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的良好社會環境。
推動民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要充分發揮工商聯引導推動和平臺搭建作用。要充分發揮各級工商聯的組織優勢,建立和完善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工作推進機制,將促進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作為工商聯常態化重點工作落實到位並與目標考核相掛鉤,搭建起以工商聯為主體,聯動黨政相關部門和專業機構的工作平臺。各級工商聯和直屬商會要建立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定期發佈制度,鼓勵執常委企業帶頭髮布社會責任報告。要將社會責任納入工商聯教育培訓體系重要內容,建立完善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交流學習機制,研究制定推動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總體規劃方案,建立多層次的交流和成果轉化渠道,為民營企業提供社會責任組織治理和管理的工具方法,努力創造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良好環境。
新時代賦予新使命,新形勢提出新要求。廣大民營企業家應當努力適應時代變革,自覺把個人命運、企業命運融入國家和民族命運,致富思源,回報社會,回饋人民,與人民群眾共用改革發展成果。要把愛國之情、強國之志、報國之行統一起來,把企業的夢想融入實現中國夢的壯闊奮鬥之中,讓企業“由大到強”與國家“由富到強”實現同頻共振,在推進企業自身轉型升級的同時,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積極投身精準脫貧、污染防治和防範化解風險三大攻堅戰,在保障民生、依法納稅、誠信經營、擴大就業和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等方面努力作為,積極參與國家戰略和光彩公益慈善事業,以實際行動回報黨、回報國家、回報社會、回報人民,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做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