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世安談澳門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最寶貴經驗
崔世安:澳門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最寶貴經驗就是全面準確實施憲法和基本法
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記者趙博、石龍洪)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在3日舉行的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上説,澳門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最寶貴經驗就是全面準確實施憲法和基本法,其核心是澳門對國家政治體系、國家核心價值的準確理解和真心擁護,並始終保持和國家的緊密互動與融合,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以及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援,從而實現了澳門的穩定和繁榮。
崔世安表示,全面準確貫徹實施基本法,必須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維護國家主權利益,保障澳門繁榮穩定。
他説,從憲制層面看,基本法是中央政府明確澳門特別行政區地位的綱領性法律文件,為澳門平穩過渡、順利回歸和特別行政區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正是在基本法的保障下,澳門保持原有的社會制度、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在享受基本法保障的同時,澳門特別行政區也一直在積極履行憲制義務,切實將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不斷完善基本法的配套立法和規定,完成了國家安全法的本地立法,設立了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崔世安表示,全面準確貫徹實施基本法,必須充分發揮基本法賦予澳門的制度優勢,與時俱進推動“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他説,“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既能保證澳門特別行政區有“一國之本”,有強大的國家做後盾和支撐;又能保證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兩制之利”,保持高度自治和地域優勢,從而實現長期繁榮穩定。當前國家發展進入了新時代。澳門的“一國兩制”實踐,在新時代也應該有更高的時代定位和時代貢獻。我們必須進一步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確保澳門的“一國兩制”實踐始終沿著基本法軌道行進,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堅持“國家所需、澳門所長”的戰略定位,以經濟適度多元為基礎,以維護穩定為前提,以內強素質、外抓機遇為路徑,以長治久安為目標,配合中央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重大戰略部署,為“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貢獻澳門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