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實施落戶新政 租房可落戶
海口實施落戶新政 租房可落戶
新華社海口11月27日電(記者劉鄧)記者27日從海口市公安局獲悉,為落實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工作,海口市公安局即日起實施海南省內外居民落戶新政,明確租房居住在海口的省內外戶籍居民可落戶,取消辦理夫妻投靠業務中“市外夫妻投靠需結婚登記滿一年”的限制條件。
落戶新政實施後,海南省內戶籍居民在海口城鎮社區(含城區、建制鎮的社區,下同)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下同)的,可以落戶,配偶、子女、父母可隨遷;省外戶籍居民,取得海南省居住證並參加海南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暫不含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和海南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可在海口城鎮社區落戶,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生子女)、父母(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或者已離、退休的幹部、工人)可隨遷;取消辦理夫妻投靠業務中“市外夫妻投靠需結婚登記滿一年”的限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