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推出12項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政策措施
央廣網北京10月25日消息(記者張棉棉)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國家外匯管理局出臺《關於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釋放政策紅利,為境內、境外投資者創業創新活動提供更好的營商環境。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王春英錶示,為進一步提升外匯管理服務實體經濟的水準,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和經濟高品質發展,外匯局在充分調研和前期試點基礎上,研究推出12項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政策措施。
王春英説,此次改革是“放管服”改革和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主要體現為管理方式的優化、辦事流程的簡化,有利於拓寬資金使用渠道,支援境內企業拓展對外貿易投資,提升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水準。
從跨境貿易便利化措施來看,首先是擴大貿易收支便利化試點,外匯局今年初已在粵港澳大灣區、上海、浙江開展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本次改革試點地區擴大至條件成熟的其他地區,並將試點業務範圍從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擴大至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此外,會簡化小微跨境電商企業貨物貿易收支手續,優化貨物貿易外匯業務報告方式。“允許企業自主選擇是否開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賬戶,便利企業分支機構進行貨物貿易外匯收支名錄登記,允許承包工程企業境外資金集中管理。”王春英錶示。
從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措施來看,將允許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以資本金開展境內股權投資;擴大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便利部分資本項目外匯資金結匯使用。“改革企業外債登記管理,取消資本項目外匯賬戶開戶數量限制,推進境內外信貸資産對外轉讓試點。”王春英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