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産審判:創新手段保護創新
70年滄桑巨變,中國以創新引領發展,匯聚起磅薄力量,實現了復興之路上一個又一個奇跡。
創新,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保護智慧財産權就是保護創新。人民法院以護航創新發展為己任,不斷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建立健全專業化審判體制機制,推進智慧財産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號角吹,征程啟。智慧財産權審判步伐向前,堅實篤定。
謀篇佈局
——司法成為解決智慧財産權糾紛主渠道
透過歷史的鏡頭,智慧財産權審判從無到有,沿著公正專業的方向一路走來。
新中國成立初期,經濟社會建設方起步,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現在憲法和有關決議中,具體而明確的保護措施相對缺乏。
當改革開放如一聲春雷響徹華夏大地,新中國迸發出前所未有的生機和活力。經濟發展駛入高速路,對外開放的大門越開越大,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的呼聲日益強烈。
1993年,北京市高、中級人民法院在全國率先成立專門的智慧財産權審判庭,拉開了智慧財産權專門化審判建設的序幕。三年後,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産權審判庭成立,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有了引領發展的中堅力量。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20世紀80、90年代以來,智慧財産權審判進入快速發展階段,司法日益成為當事人解決智慧財産權糾紛的主渠道——
領域不斷拓展。受理案件覆蓋所有類型的智慧財産權與各種方式的市場競爭行為,涉及智慧財産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全過程。
職能不斷強化。通過行使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種審判職能,對智慧財産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護。
力度不斷增加。嚴格依法判令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努力降低維權成本,加大侵權成本。
制度不斷完善。自1985年以來,先後制定60余件智慧財産權司法解釋,出臺40多份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司法指導性文件。
1995年,一個商標系列案引發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的關注和思考——
“飛鷹”商標系列案包括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當事人分別訴至法院。為了合理配置審判資源,發揮專業審判優勢,浦東新區法院嘗試由新成立的智慧財産權審判庭集中審理這一系列案件——智慧財産權審判“三合一”模式有了雛形。此後,廣東、山東、浙江、江蘇、雲南等地法院陸續開始試行“三合一”審判模式。
要摸著石頭過河,更要頂層設計引領。
2008年6月,中國發佈《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綱要》,決定實施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並將“加強司法保護體系”“發揮司法保護智慧財産權的主導作用”作為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的重點之一。
藍圖已繪就。智慧財産權司法事業發展有了更清晰的方向標,向著更高水準、更高層次闊步邁進。
夯基築臺——
探索中國特色智慧財産權審判道路
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智慧財産權審判工作迎來了歷史性跨越。
發展出題目,創新做文章。面對時代提出的諸多新課題,人民法院破局開路,迎難而上。
深化改革,智慧財産權專門化審判體系建設不斷深入——
2014年底,北京、廣州、上海智慧財産權法院相繼設立並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初步探索出一條中國特色智慧財産權專門化審判道路。
2017年起,南京、蘇州、武漢、成都、杭州、寧波、合肥、福州、濟南、青島、深圳、天津、鄭州、長沙、西安、南昌、長春、蘭州、烏魯木齊、海口、廈門等21個城市先後設立智慧財産權法庭,集中優勢審判資源,跨區域管轄專利等技術類案件,智慧財産權案件管轄佈局不斷優化。
夯基築臺,司法保護智慧財産權主導地位構建成型並逐漸完善——
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發佈《中國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綱要(2016-2020)》,確立了智慧財産權法院體系、證據規則、損害賠償等八個方面的目標,以及完善管轄制度、完善技術事實查明機制、開展特別程式法問題研究等15項措施。
2018年2月,中國發佈《關於加強智慧財産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這是中國首個針對特定審判領域改革創新的綱領性文件,提出了加快推進智慧財産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的戰略目標。
綱舉而目張。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建設智慧財産權強國和世界科技強國的戰略高度,作出設立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産權法庭的重大決策。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産權法庭正式掛牌成立,統一審理全國範圍內專利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智慧財産權案件。3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智慧財産權法庭庭長羅東川敲響智慧財産權法庭“第一槌”。該案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從立案到審結用時僅50天。
高起點、高標準、高水準、國際化。半年多來,智慧財産權法庭積極探索新機制、新辦法、新途徑,為創新創業保駕護航,為公平正義提檔加速。
探索建立技術調查室,採用遠端示證方式勘驗證據實物,嘗試部分判決,完善巡迴審判制度……用創新的方式保護創新,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産權法庭交出了一份新的成績單。
揚帆前行
——為世界智慧財産權事業發展貢獻中國智慧
人民司法從新時代啟航,無論風高浪急抑或通路坦途,始終沿著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航線堅定前行,以開放包容的姿態駛向更廣闊的海域。
中國法院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智慧財産權治理實踐,為世界智慧財産權事業的發展貢獻“中國智慧”——
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會見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總幹事弗朗西斯 高銳,簽署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與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合作備忘錄,建立智慧財産權國際交流合作長效機制,攜手推動世界智慧財産權保護。
中國法院堅持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向世界彰顯負責任大國的使命與擔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擔任審判長,依法公開審理的“喬丹”商標爭議行政糾紛系列案件、克裏斯蒂昂迪奧爾香料公司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申請駁回復審行政糾紛案,在國際産生廣泛影響。
計利當計天下利。
2014年至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地成立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研究基地,為促進智慧財産權審判理論研究和實踐運用提供了交流和發展的平臺。
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與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共同舉辦首屆智慧財産權司法審判高級研究班,來自美國、德國、澳大利亞、比利時、韓國、中國等15個國家的40余名法官在交流互鑒中碰撞出智慧火花,中國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在研討中備受關注。
知行合一,方能行穩致遠。
70年風雨兼程,中國經濟社會披荊斬棘、破浪前行,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護航創新,智慧財産權審判全面發力、多點突破,譜寫新時代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新篇章。
走過歲月長河,智慧財産權審判正開啟全新征程。
為建設智慧財産權強國、世界科技強國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人民法院快馬加鞭未下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