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澄清網上針對警方不實指控
新華社香港8月7日電(記者丁梓懿)香港警方7日表示,有針對警方的傳言不實,特別是所謂“有內地警員到香港”完全屬於謠言。警方批評部分激進示威者使用鐳射槍對警員造成傷害。
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7日舉行記者會。針對網上有短片拍到一名戴防毒面具的防暴警員因疑似講普通話而被質疑為內地執法人員,警務處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對這種説法完全否定。他説,警員當時佩戴防毒面罩,説話根本聽不清楚,這種説法是謠言。
針對有短片拍到警員在高處投下著火物品,江永祥解釋説,當時是因為天水圍警署正受到暴力示威者嚴重衝擊,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只能在較高位置投擲手擲催淚彈。
據介紹,6日晚7時許,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在深水埗北河街被便衣警員截查,警員發現其手提袋內裝有10支長約18釐米的鐳射槍,遂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將其拘捕。警方將方仲賢拘捕後,當晚有示威者包圍深水埗警署。
警務處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記者會上表示,示威者向警署扔磚頭、扔玻璃瓶、損毀閉路電視,打爛警署玻璃窗。激進示威者可能影響附近居民、影響警署正常運作,因此警方使用催淚彈驅散並進行拘捕。
在記者會現場,警方展示了所檢獲的鐳射槍並演示了其危害性。警員用該鐳射槍照向紙張,紙張數秒後冒出白煙,散發出燒焦的味道。
江永祥透露,警方6日晚在深水埗拘捕9人,他們涉嫌非法集結、阻礙警務人員、藏有攻擊性武器等。警方當晚共施放約20發催淚彈,一名警員在行動中受傷。
警務處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介紹,根據多位專業眼科醫生意見,鐳射照射人的眼睛可能會對視網膜造成永久損害並導致永久失明,即使是照射人體其他部位,也會引起皮膚灼傷。然而從6月開始,部分激進示威者不斷使用鐳射槍照射警員,照射數目、次數、強度不斷增加,有組織、有預謀地令警員受傷。
謝振中總結説,6日晚深水埗暴力事件演化速度非常快,在幾個小時內,警署外已有超過1000人集聚,暴力程度急速提升,最終演變成暴力衝擊警署。警方在別無他法的情況下,使用催淚彈驅散示威者。
他説,在一些示威活動中已經出現不少瞬間升溫的衝突。警方必須指出,這些情況可能在任何一個社區發生。在此情況下,警隊工作面臨很大挑戰,但警員將繼續努力,堅守崗位,盡最大能力將社會秩序恢復正常。
自6月9日至今在香港發生的一系列示威衝突中,香港警方已拘捕589人,被捕者涉嫌非法集結、暴動、襲警等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