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提質將有哪些大動作?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
義務教育提質將有哪些大動作?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品質的意見》引發社會熱議。7月9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就《意見》進行解讀,表示將通過強化勞動教育、規範校外培訓、科學評價、明確教育懲戒權、給學生家長減負等多項措施,全面提升義務教育品質。
補上“最短的短板”——
勞動教育成必修課
“五育並舉”是此次《意見》中對於素質教育的創新定義,其中,勞動教育更是填補了此前在學校教育教學中的空位。
“必須認識到勞動教育是當前整個教育體系當中最短的短板。”教育部副部長鄭富芝説,“《意見》在勞動教育上單獨列了一條。勞動教育被全面納入培養體系,地位被大大強化。”
鄭富芝介紹,《意見》將從四個方面落實好勞動教育。第一,納入教育體系。將勞動教育納入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大大強化勞動教育的地位。第二,加強制度建設。要把勞動教育作為義務教育階段的必修課。第三,要創新勞動教育形式。提高勞動教育的針對性,結合不同年齡段孩子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開展相應形式的勞動教育。第四,強化條件保障。要創建一批勞動教育的試驗區。同時還規定在農村地區要安排相應的田地、山林、草場作為學農的實踐基地。
在義務教育階段,關鍵是要調整、優化課程設置。鄭富芝説,要把勞動教育作為義務教育階段的必修課,要有專門的勞動教育課時,要按照規定和要求開足開好勞動教育課。
鄭富芝講道,勞動教育要創新,要適應時代發展的特點;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和不同地域的學生,也要採用不同形式,“形式上不要一刀切,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只要能達到勞動教育的目的就可以。”
他也澄清了一個誤區,即勞動教育不是單純讓學生幹體力活,而是要通過勞動,培養孩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改變“不敢管、不願管”——
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
此次《意見》的亮點之一是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在國新辦的發佈會上,教育部首次提出將依法保證教師享有懲戒權,並提高教師待遇,助力教師隊伍建設。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按照我國教育法、教師法,教師承擔教書育人過程中,具有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現象的義務。但由於一些程式性規定的不規範甚至缺失,影響了教師正確行使教育懲戒權。突出表現為:有的教師對學生不敢管、不願管,存在一些過度懲戒、體罰學生的行為,有的家長對教師批評教育孩子不夠理解,甚至造成家校矛盾。所以,“我們有義務、有責任對教師懲戒權出臺細則進行規範和明確。”
“教育懲戒的目的重在教育,是出於對學生的關愛、保護,從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願望出發來實施教育懲戒。”呂玉剛表示,研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實施的範圍、程度、形式,規範行使教育懲戒權,促進廣大教師既熱情關心學生,又嚴格管理要求學生,這樣才能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抓緊修訂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從法律規定上進一步明晰教師教育懲戒權的行使,保障教師有效地行使懲戒權,促進教師敢管、善管,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師道尊嚴。
對此,他特別提出倡議,社會各界、家長給予積極理解,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共同育人的氛圍,提高育人效果。
此外,強化條件保障,提高教師待遇,也是《意見》的一個新亮點。呂玉剛表示,要明確教育投入優先保障,並不斷提高教師待遇。要向教學一線和教學實績突出的老師傾斜,鼓勵教師教出風格、教出水準。
解決減負“老大難”——
“家長作業”一定要治理
對基礎教育而言,減負可謂是“老大難”問題。儘管有關部門出臺多個文件減負,效果卻不盡如人意。
鄭富芝講道,根據調查,大家普遍就學生課業負擔達成兩點共識,一是學生學習會有一定的學業負擔,以確保基本的教育教學水準和基本教育品質。二是負擔不能過重。
鄭富芝表示,減負的思路很明確:綜合施策,系統減負。具體來説,有五條途徑:一是通過提高品質來減負,在提高學校教學品質和課堂效率上下功夫。二是通過優化課程來減負。三是通過規範校外培訓減負。四是通過科學評價來減負。五是通過社會協同來減負。引導家長樹立科學的育人觀念,理性地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
“義務教育階段的課程標準對學什麼、學多少、學到什麼程度有基本的規範和要求。”鄭富芝説,目前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也已經進入第二階段,下一步要深化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對違規行為和做法,要加大處罰力度。
減負不只是給孩子“鬆綁”。據調查顯示,“家長作業”這個現象受到廣大網友的關注。對此,此次《意見》態度鮮明,一定要堅決治理“家長作業”。
鄭富芝表示,要解決一個導向問題,不能發出錯誤的信號,“自己該做的事還可以讓別人代替,這不是教育的初衷。一定要從小培養孩子們自己的事自己做。”
“留給學生的作業家長替做了,長此以往會給孩子們灌輸一個什麼樣的思想?自己該做的事還可以讓別人代替,這不是教育的初衷。”鄭富芝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