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遺成功兩週年:廈門為鼓浪嶼保護提供制度化保障
新華社廈門7月8日電(記者顏之宏)記者8日從廈門市人大常委會了解到,此前已經審議通過的《廈門經濟特區鼓浪嶼世界文化遺産保護條例》于8日起正式施行。至此,在鼓浪嶼申遺成功兩週年之際,廈門對鼓浪嶼的綜合保護進入制度化保障時代。
據介紹,不同於其他自然文化遺産地,鼓浪嶼既是景區,也是居民社區,同時還是世界文化遺産保護區,在“三區疊加”的背景下,其保護難度更大,需要投入的保護資源也更多。
在文化遺産的保護上,《條例》明確,設在遺産區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其他有關單位,除受各自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外,涉及文化遺産保護的有關事宜,應當服從文化遺産保護機構的統一協調和管理。
在遺産地的活化利用上,《條例》規定,鼓勵單位和個人採取口授傳承、書面傳承、舉辦講座;進行文學、音樂、美術、書法、攝影、戲劇、影視作品等創作;發展有利於文化遺産保護和利用的文化創意産業,開發具有鼓浪嶼特色的藝術品、紀念品等文化創意産品等方式進行。
在民生保障上,《條例》規定,廈門市、思明區兩級人民政府應當提升遺産區教育、醫療等社會公共服務的品質,發展特色教育,完善急救醫療條件,加強對園林綠化、城市道路、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改善社區居民工作、生活條件,促進文化遺産保護。同時,對因文化遺産保護導致權利受損或者負擔增加的,給予適當補助。
此外,《條例》還明確了對於違反相關規定者的法律責任,並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做出包括但不限于罰款在內的行政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