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小長假”緣何引熱議
作者:王鐘的《光明日報》( 2019年07月08日 02版)
【新聞隨筆】
據報道,近日,江蘇省發佈的《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實施意見》中,提出探索“2.5天小長假”。這引發了社會對“2.5天小長假”的新一輪討論。據有關統計,已有10多個省份出臺了鼓勵2.5天休假的意見。
在政策設立的初衷上,“2.5天小長假”是為了鼓勵民眾外出旅遊休閒,進而促進消費。正如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所言,“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週五下午與週末結合外出休閒度假創造有利條件”。
也有專家指出,通過放假拉動消費效果有限。“2.5天小長假”多出來的半天在週五下午,而只有黃金周那樣的長假才能讓人們增加旅遊休閒的消費。
效果好不好,關鍵看實施以後的結果。然而,儘管多地大張旗鼓地下發文件鼓勵2.5天休假,將其制度化落實的地方依然為數不多。據報道,僅有湖南寧鄉、江西上饒、山西晉中等個別地區的部分系統嘗試過2.5天休假。
對普通勞動者來説,幾乎沒有人不歡迎增加休息時間。前不久,關於網際網路行業常態性加班的討論,從另一個維度證實了人們增加休息時間的迫切心理需求。而且,近年來,圍繞都市近郊的短期休閒旅遊已逐步興起並不斷升級,精品民宿等新的業態取代了傳統的農家院,都市居民有利用短假開展周邊遊的消費意願。
增加休假時間,是社會發展進步的客觀需求。從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看,從工業社會邁進後工業社會,公眾休息時間普遍有延長趨勢。英國工業革命時期、德國二戰後的工業重建時期,都經歷過勞動者普遍加班,休假時間被極大壓縮的時期。但是,當這些國家從工業社會邁入後工業社會,人們追求休閒生活的願望不斷加強,公眾休息時間也自然而然地增加了。
進一步説,雖然國內社會更期待出臺某種政策來保障休息時間,但政策並非擴大休假權的唯一途徑。有統計顯示,我國法定節假日與世界平均水準非常接近。換言之,在政策層面強力推出更長的假期,其運作的空間已非常有限。推行2.5天休假,同樣是一種政策驅動,它固然有助於進一步延長休假時間,但一方面大範圍地推進實施難度較大,另一方面也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解決國民休假水準和品質整體較低的問題。
國民休息時間的長短,是社會豐裕程度的體現。當前,我國社會仍處於快速發展階段,奮鬥依然是社會的主旋律。國民休假時間相比發達國家較短,可以被視作社會發展水準的投射。然而,休假方式和休假制度可以更進一步多元化,落實休假權的社會意義更應成為共識。
社會對“2.5天小長假”的一致期待,足以説明不管這項制度能夠在多大範圍內推廣,其方向都代表了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作者:王鐘的,係媒體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