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回應:放寬落戶不等於放鬆房地産調控
國家發改委發展戰略和規劃司司長陳亞軍6日表示,絕不能搞選擇性落戶,放寬落戶不等於放鬆對房地産的調控,並不是放棄對人口的因城施策。
5日對外發佈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提出,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
數據顯示,截至2018底,仍有2.26億已成為城鎮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戶城市的農業轉移人口,其中65%分佈在地級以上的城市,基本上是大城市。
陳亞軍指出,要解決好落戶的問題,需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聯動,光靠小城鎮、小城市其實解決不了這個問題,需要推動大中小城市放開放寬落戶限制。
“要把握好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意義的認識,還要把握好政策的內涵,避免引起對政策的誤讀或者曲解。”陳亞軍認為,不能片面理解為這是搶人大戰,也不能片面地理解為這是放鬆房地産調控。
陳亞軍指出,不能搞選擇性的改革。解決農民工的落戶問題首先是堅持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原則。存量優先是什麼意思?就是指已經在城市長期就業、工作、居住的這部分農業轉移人口,特別是舉家遷徙的,還有新生代農民工,以及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
“這些重點人群才是落戶的重點,而不是説片面的去搶人才。城市需要人才,但是更需要不同層次的人口,絕不能搞選擇性落戶,這是政策裏面需要把握好的東西。”陳亞軍説。
陳亞軍表示,放寬落戶不等於放鬆對房地産的調控。不管戶籍制度怎麼改,“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個定位是必須堅持、不能動搖的。因此應該始終把房地産平穩健康發展這個底線堅持好,城市既要滿足剛性和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同時又要堅決避免投機者借機“鑽空子”,落實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的長效調控機制,防止房價大起大落。
陳亞軍強調,消除城市落戶的限制並不是放棄對人口的因城施策。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也明確提出,特大城市可以採取積分制等方式來設置階梯式的落戶通道,調控落戶規模和節奏。
陳亞軍表示,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更多的通過優化積分落戶的政策來調控人口,既要留下願意來城市發展、能為城市做出貢獻的人口,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無序的蔓延。同時個別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還是要嚴格把握好人口總量控制的這條線,合理疏解中心城區非核心功能,引導人口合理的流動和分佈,防止“大城市病”的發生。(記者 李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