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清接受央視專訪 講述“凱奇萊案”卷宗丟失之謎
“凱奇萊案”二審卷宗丟失事件引起軒然大波,難道真有盜賊進入最高法盜竊卷宗?由中央政法委牽頭,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參加的聯合調查組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得出了調查結論,所謂“卷宗丟失”竟然是王林清自己幹的。那麼他為什麼要這麼做?這起事件的核心當事人王林清也接受了央視記者的專訪,向記者講述了“卷宗丟失”的全過程。
經聯合調查組調查,在“凱奇萊案”當事人趙發琦于2011年上訴到最高法後,王林清擔任該案二審合議庭的承辦人。2016年11月25日傍晚,最高法民一庭庭長程某某要求王林清加班起草“凱奇萊案”二審法律文書,遭到王林清拒絕。
王林清:我當時因為院裏曾把我報到中國法學會,參評第八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評選,後來又因為檔案有點問題,我們院裏又去把我參評的資料又去給我取消了,所以當時我對單位還是多多少少心存不滿的,所以當時對院裏對院領導,多多少少有點意見,所以讓我加班,我就當場拒絕了,我説不加,那麼程庭長就説,既然你不願意加班,那麼這個案件我們請示了杜專委,就把你撤換掉,不用你再承辦了,那麼聽到程庭長的這個話,我當時更生氣了,本來就對院裏和院領導有意見,所以一時衝動之下,我就是晚上接近10點半的時候,我開著車來到了單位,然後去了我的辦公室,就把這個案件的副卷拆開,把副卷中一些非常重要的,不可替代的,無法複製的材料,我拿出來了,放到了這個案件的一審卷宗之上,那麼然後呢,我把副卷中剩餘的材料不重要的,而且都是可以列印的,相對重要性就很弱了,然後再把這個案件的正卷,我都放到公文包裏,下樓開車,就拿回家裏了,放到家裏的書櫥裏。
因為正卷的材料,我們可以通過複印一審卷宗,而且正卷的很多材料本身就多份,可以重新再補出一個正卷也很容易,那麼我之所以把副卷中,那些非常重要的留下來,就是因為我還不敢把那些非常重要的東西也拿走,所以心裏還是多少有一種膽怯的,所以那些不可複製的材料我又給留到了辦公室裏面。
那麼王林清究竟為什麼要把卷拿回家呢?
王林清:我之所以把(全部)正卷和一部分副卷材料拿回去,拿回家,主要原因是兩點,一個是一時衝動,有一種泄私憤的感受,第二種呢,實際上我拿回去的目的,也是為了阻止別人來辦這個案件,因為這個案子從2011年立案到2016年年底,已經經歷了五年,在此期間,我為這個案件的審理做了大量的工作,寫了許多的報告,也彙報過很多次,實際上只要合議一下,寫個判決就行了,很容易就完成,所以我不願意再讓別人去辦,並且這個案子重大敏感,標的額也很大,那麼辦了這個案子,還多多少少也有一定的成就感,所以從內心上我是不願意讓別人辦的,所以我拿卷的目的,一個是為了泄憤,一時衝動,另外一個就是為了阻止別人去辦這個案件。
對於當時庭長面對王林清反映卷丟了並不著急的問題,王林清表示,很可能是庭長當時認為卷宗不是丟了,而是沒找到。
王林清:因為我們也經常有有的時候卷臨時看不見了,實際上最後都是找著了,因為卷多,而且法院每年受案的數量逐年增多,但是法官的辦公室,這種辦公條件沒有什麼大的改觀,所以導致有時候可能這個案件的這本卷放到另外一個案子當中了,這種事情時有發生。所以程庭長讓我找找,可能他也以為不一定真的丟了,可能夾雜在別的案卷中了,可能是這個意思。我那時候有二十多個案子,每一個案子都有好多案卷。我當時因為我的櫃子也盛不下那麼多卷,所以我的很多案卷都放在我辦公桌旁邊的地上,就在地上那麼堆著,就一堆一堆地在那堆。
網上有一種傳言,認為有人偷了卷宗,想“毀滅”院領導“干預辦案”的痕跡。通過王林清的採訪,我們發現,實際上這些“批示”等重要材料都留了下來,出現在後來的副卷裏。
調查結果也證實,那些在網上曬出了的“批示”都是王林清通過騙書記員再把副卷拿出來偷拍後給趙發琦的。這也説明副卷裏的重要材料一個也沒丟,“毀滅領導干預案件痕跡”的説法也就不攻自破了。
至於網友們很關心的王林清在視頻中反映最高法院領導過問案件辦理問題,聯合調查組指出,最高法院領導根據有關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有關規定,對“凱奇萊案”這類重大複雜案件加強了審判管理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