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今年將研究制定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和考核辦法
推動加強派駐監督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今年將研究制定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和考核辦法
記者日前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辦公廳了解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將按照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部署,強化對中管企業、中管金融企業、中管高校紀檢監察機構的領導和管理,確保黨中央關於加強派駐監督的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今年是派駐機構改革深化實化的關鍵一年。年初召開的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明確提出,分類施策推進派駐機構體制機制創新,提高派駐監督全覆蓋品質。按照全會部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將分類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研究制定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和考核辦法。與此同時,加強分類指導,加大督查力度,推動黨政機關、中管企業、中管金融企業、中管高校進一步做實改革,指導各省區市有序推進改革。
2018年10月,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迅速行動、統籌謀劃,把派駐機構改革擺在重要位置精心組織實施。11月中旬至今年1月初,分類分領域召開黨政機關、中管企業、中管金融企業和中管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進會,進一步明確思路舉措和工作要求。同時,制定中管企業、中管金融企業推進改革的實施意見,印發黨政機關分工方案和中管高校任務清單,進一步明確了改革的路徑和時間表、路線圖。
“在這個過程中,各領域的改革方案都強調,緊緊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黨組(黨委)要主動投身改革,自覺接受監督;緊緊圍繞‘兩個維護’,切實履行政治監督職責;通過創新體制機制,體現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體現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派駐機構的直接領導、統一管理,體現上級紀委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充分發揮派駐監督近距離、全天候、常態化的優勢,做實做細日常監督。”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辦公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在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發揮好監督“探頭”作用的同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將持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督,既緊盯“關鍵少數”、關鍵崗位,又推動監察工作向基層延伸;大力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巡視監督、派駐監督協調銜接,推動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有效貫通,健全和完善監督體系;立足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完善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工作機制;按照政治過硬、本領高強要求,從嚴從實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記者 瞿芃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韋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