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民生順應民意是個稅改革的基礎
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 題:新華時評:關注民生順應民意是個稅改革的基礎
新華社記者韓潔、申鋮
歷經多輪廣泛徵求意見後,12月22日,國務院發佈《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將隨新個稅法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的這一新規,是新一輪個稅改革最受關注的一環,在釋放個稅“個性化”減稅利好的同時,標誌著我國個稅制度改革邁出從分類轉向綜合徵稅的關鍵一步。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簡單説就是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繳納稅額,在扣除5000元“起徵點”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後,還可以扣除教育子女、在職深造、治療大病、買房租房、贍養老人等部分相關費用。這一新規順應民意,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更有利於稅制公平。
個稅改革邁出關鍵一步來之不易。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歷經7次大修。與前幾次相比,今年8月底完成的第七次大修堪稱“個稅制度的一次根本性改革”。除了對部分所得實行綜合徵稅、優化調整稅率結構、將“起徵點”從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以外,一大亮點就是首次增設專項附加扣除。
個稅改革邁好關鍵一步更不易。國務院明確了個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扣除的範圍和標準,都關乎百姓切身利益。辦法的出臺充分聽取民意、集納民意、體現民意。制訂辦法前,財稅部門首先通過實地調研、與各界人士座談等方式掌握一手情況,隨後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最終辦法吸收大量民意,做出不少調整。例如,將大病醫療個人負擔能扣除的最高限額從6萬元提高到8萬元,並可以由夫妻任何一方抵扣,考慮了病患家庭負擔。
邁好個稅改革關鍵一步,關鍵在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落實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對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來講,專項附加扣除都是新事物。新法新規實施在即,儘早出臺相關操作文件、全面開展政策培訓,梳理扣除流程讓納稅人“少跑路”……政策越細緻、考慮越週全,後期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就越少。
進一步優化個稅改革關鍵一步,落腳點在於關注民生順應民意。對於繳納個稅,每個人都有各自訴求,受徵管配套條件等方面的限制,新規不可能令人人滿意。下一步還要根據納稅人訴求及徵管配套條件的成熟程度不斷完善,始終從滿足納稅人合理訴求出發,在完善政策深化改革中更好回應民眾期盼,從而讓更公平的稅制助推中國經濟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