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中央《若干意見》出臺背景:讓消費成為經濟平穩增長“壓艙石”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 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在我國消費升級的關鍵時期,這份文件的出臺意味著什麼,有哪些看點?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就此採訪了業內專家。
“消費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主要拉動力,但消費政策體系尚難以有效支撐居民消費能力提升和預期改善。”商務部研究院流通與消費研究所所長董超認為,我國需要更好地促進消費潛力的釋放,此次《若干意見》的出臺正當其時。
董超表示,《若干意見》出臺的一大背景,是我國正處於消費全面升級的重要歷史時期,消費成為保持經濟平穩增長的“壓艙石”,從而對促進消費潛力提出新的要求。
從商品消費看,國內商品消費已經從量的滿足轉向追求質的提升。2017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36.6萬億元,同比增長10.2%,增速連續3年降至10%左右,今年1月份至8月份,我國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242294億元,同比增長9.3%。雖然增速有所下降,但品質消費、智慧産品消費、綠色消費等方向成為熱點。
從服務消費看,旅遊、文化、體育等服務消費規模迅速擴大。2017年,服務消費佔居民消費支出的比重為35.4%。今年上半年,國內旅遊人數達28.26億人次,同比增長11.4%,國內旅遊收入2.45萬億元,增長12.5%;全國居民每人平均體育健身活動支出增長39.3%,健身休閒産業和競賽表演業增速均超過20%。
“2017年,最終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58.8%,今年上半年,貢獻率更是高達78.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2個百分點,成為經濟增長的主要拉動力。”董超説,與發達國家每人平均收入水準相同時期相比,我國消費率明顯偏低,服務消費在居民消費支出中佔比與發達國家普遍高於60%的水準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品質消費、服務消費等供給還不能有效滿足城鄉居民多層次多樣化消費需求,監管體制尚不適應消費新業態新模式的迅速發展,品質和標準體系仍滯後於消費提質擴容需要,信用體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還未能有效發揮作用,消費政策體系尚難以有效支撐居民消費能力提升和預期改善,“因此需要出臺政策更好地促進消費潛力的釋放”。
董超認為,《若干意見》有3個看點值得關注。一是將消費作為“生産—流通—消費”迴圈的起點和終點,以消費升級引領供給創新、以供給提升和創造消費新增長點,從而使社會再生産的迴圈動力持續增強,實現更高水準的供需平衡,居民消費率穩步提升。
二是從供需兩端同時發力,既有從供給側出發,培育重點領域消費細分市場、營造良好消費環境的政策,也有從需求側出發,提升居民消費能力、引導形成合理消費預期的措施,從而切實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是指明的消費發展方向與我國消費升級方向契合,商品消費上更加注重品質、便利、智慧、綠色,服務消費上對文化、旅遊、體育、健康、教育等消費熱點把握準確。
董超表示,此次《若干意見》另一大特點在於,更加注重消費促進的長效機制建設,在促進吃穿用住行、資訊、綠色等實物消費,文化旅遊體育、健康養老家政、教育培訓托幼服務等服務消費基礎上,更多地強調標準、評價、信用、維權等體制機制建設,以及財稅、金融、土地、市場準入、統計監測等政策配套,從而進一步保障了意見的落地實施。(經濟日報 中國經濟網記者 馮其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