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個稅法決定草案:擬增加稿酬所得等項目的費用扣除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鬱瓊源、韓潔)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提請27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相比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稿,擬增加對稿酬所得等部分收入的費用扣除。
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稿在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時,有不少建議希望給予稿酬所得進一步減稅優惠。
為回應社會關切,此次決定草案在“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部分調整明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擬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在此基礎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額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相當於打了五六折。
我國現行個稅法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收入額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並適用20%的稅率。其中,在此基礎上,稅法規定對稿酬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徵30%,相當於實際適用14%的稅率。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説,草案一審稿中,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直接納入綜合所得,不再單獨享受費用扣除。此次決定草案做了調整,考慮到納稅人取得稿酬所得等上述收入也要花費一定的成本費用,將原稅制的費用扣除標準平移到新稅制,有利於稅制的平穩過渡。在此基礎上,稿酬所得在計算收入額時再享受七折優惠,也是充分考慮了出版或發表作品需要一定時間的特殊性,調整是為了讓稅制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