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一帆:深化“放管服”改革 助力小微企業發展
前段時間,國務院召開了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發表重要講話。
“放管服”改革旨在推動政府職能深刻轉變,繼續解決好政府職能缺位、錯位、越位問題,通過為企業提供更多優質高效服務,推進減稅降費,幫助企業降低融資、物流、用能等成本,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
在當前國內外經濟社會大背景下,我國小微企業在穩增長、穩就業上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為小微企業服務正是“放管服”的題中應有之義
幾年來,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比如,小微企業的利息支出佔實際融資成本的比重開始降低了,但企業實際融資費用中利息以外的貸款承諾費、資金管理費、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支出的比重卻越來越高。小微企業“融資綜合成本”依然偏高。
今年6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進一步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政策舉措,央行也提出多部門多機構“幾家抬”的解決思路,擬從準備金、再貸款、再貼現、利率、貨幣政策方面考慮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的服務;監管當局實行差別化的監管,對小微企業的監管充分考慮風險溢價;對小微企業的貸款實行一定的稅收優惠,商業銀行從內部轉移定價和內部服務機制上為小微企業服務。
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落實好國務院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五項措施,當前可進一步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制定差異化監管政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去年9月新修訂頒布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將“融資促進”單設一章,體現了對促進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的重視程度。要在宏觀調控、金融監管、普惠金融、融資方式等層面多措並舉,全方位優化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監管部門應當按照中小企業促進法的有關規定,制定差異化監管政策,針對金融機構開展的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採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等措施,增加小型微型企業融資規模和比重,提高金融服務水準。
第二,貫徹落實小微企業擔保融資制度。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十九至二十一條,闡述了完善擔保融資制度,切實改善對小微企業貸款的擔保服務,支援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以應收賬款、智慧財産權、存貨、機器設備等為擔保品的擔保融資等相關內容。條文特別規定,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申請擔保融資時,其應收賬款的付款方,應當及時確認債權債務關係,國家鼓勵通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確認債權債務關係,以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近年來,一些地區探索的小微企業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等做法,值得總結、借鑒、推廣。
第三,加快規範民間借貸市場行為。針對民間借貸活動興盛、非法借貸活動氾濫的現實,必須“堵邪門、開正道”。近日,銀保監會、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央行四部委聯合發佈《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重新調整民間借貸金融監管部署,將集中精力對我國各類民間借貸活動進行一次全面的、高強度的清理整頓。規範民間借貸行為需要一個過程,當前可先啟動民間借貸的登記工作。地方政府應明確登記的合法性,指定具體部門專門負責,通過收集和發佈借貸供求相關資訊,將借款人借款情況及信用狀況及時錄入徵信系統,解決供需雙方資訊不對稱的問題。
第四,儘快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要依照中小企業促進法的有關條款,加快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範債券市場,促進中小企業利用多種方式直接融資。這是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治本之策。(國務院參事 徐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