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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再壓減一半

2018-05-08 08:53: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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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7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黃艷介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情況,並答記者問。

  當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仍存在效率低、環節多、時間長等問題。黃艷介紹,住建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國務院常務會議5月2日已審議通過,將於近期正式印發。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今年在試點地區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個工作日減至120個工作日,明年上半年在全國實現這一目標。

  黃艷表示,此次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進行全流程、全覆蓋改革,通過構建統一審批流程、精簡審批環節、完善審批體系、強化監督管理等措施,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再壓減一半”的目標;及時總結試點地區經驗並向全國推廣,爭取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改革通過五大舉措精簡審批環節。一是“減”,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審批事項和前置條件,如取消施工合同、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等事項。二是“放”,擴大下放或委託下級機關審批的事項範圍。三是“並”,對管理內容相近的多個審批事項,原則上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比如此次改革將消防、人防等設計併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四是“轉”,審批機關能夠通過徵求相關部門意見解決的事項,轉變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五是“調”,完善相應制度設計,讓審批時序更符合工作實際,“比如以前水暖電的報裝,要等施工驗收完了才開始,時間很長。現在施工許可證核發後就可報裝,跟施工流程一併來做,相當於把報裝環節調到前面來了。”黃艷舉例。

  推行告知承諾制是本次改革的一個亮點,能夠有效加快審批速度,讓項目早落地、早開工。黃艷解釋,告知承諾制是指審批部門要公佈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清單及具體要求,建設單位按照要求作出書面承諾的,審批部門可以直接作出決定。“但告知承諾制不是一諾了之,也不是輕諾寡信,特別考驗政府的監管能力。政府在審批以後,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通過監管審查建設單位是否按照承諾的內容、要求和標準進行建設。”

  針對審批體系的完善,《通知》要求,通過“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系統”實施統一管理、“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作。

  “很長時間大家都不知道這個項目為什麼批不出去,其實批不出去的原因主要是基礎工作沒做到位,因為大家不是在一張圖上工作,可能規劃部門批了,其他部門覺得不合適,所以要做‘一張藍圖’,這對於工程建設立項、用地的前期工作非常關鍵。”黃艷説。

  此次改革從試點開始,我國地域遼闊,如何縮小地區之間審批的差異,確保實現改革目標?

  黃艷説,改革選擇的試點基本覆蓋了各地域類型,包括西部、東部,特大城市、中等城市等,“各個不同地域和不同城市遇到的問題反映上來,我們會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在這個過程中也要聽取這些城市的訴求,哪些措施需要及時修訂,讓改革有法律的保障。” (記者丁怡婷)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