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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執法狀況調查:如何撕掉易受傷高危職業標簽?

2018-05-07 09:29: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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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的話

  4月30日,湖北省荊門市京山縣街頭,一輛機動車高速行駛衝向人行道。危急時刻,京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劉貴斌,為保護群眾不幸犧牲。

  交警,是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重要執法力量。然而,交警在執法過程中遭辱罵、毆打的事件屢屢發生,更有交警因公受傷乃至犧牲。

  交警在執法過程中面臨哪些風險?如何進一步保障交警依法執法?近日,《法制日報》記者兵分多路展開調查。

  一線交警講述執法中不可預知風險

  今年江淮的春天比較短暫,隨著氣溫節節攀升,人們早早就換上短袖,開啟夏日模式。不過,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田家庵一大隊大隊長黃善海卻特別注意,在每次走出崗亭到路面執勤時,他都會將長袖執勤服的袖口再往下拉一拉。

  “我也怕熱,但要抗過敏。”黃善海告訴記者,他的皮膚對紫外線過敏,長時間暴曬會長水泡。所以,即便是在大熱天,他也只能捂得嚴嚴實實。

  高溫嚴寒、霧霾柳絮……對於一線交警來説,這是每年都要嘗一遍的“辛”。除了自然因素外,在日常執法活動中遇到的暴力抗法、意外碰擦等因素,更給交警執法環境增添了複雜性和危險性。

  高溫霧霾天堅持執勤

  黃善海發現自己對紫外線過敏已經有4年時間。

  “那時換了夏天的短袖服,曬了一天回家後看到胳膊上長了很多細細的水泡,弄破就會瘙癢。”黃善海説,去醫院檢查的結果是紫外線過敏,醫生叮囑要儘量減少戶外活動,避免紫外線照射。

  可這麼多年過去,這從來沒有成為他減少上路執勤次數的理由。

  “我們管轄田家庵中心城區,任務比較重。同事們都要戰高溫,不是我一個人。”黃善海説,他們每天路面執勤10個小時。夏天氣溫高,熱的時候地面溫度能達到五六十攝氏度,打個雞蛋都能“煎”熟,衣服是濕了幹,幹了濕,結成大塊的汗斑。到了冬天,遇上暴雪等惡劣天氣,同事們站在寒風中,有時候眉毛都被凍住,手腳凍傷的就更多了。

  為了保障執勤,大隊備了防暑防凍等藥品和口罩等物品。不過,記者發現,儘管最近柳絮漫天,但沒有交警戴口罩執勤。

  “遇上霧霾天和柳絮天,一些同事會感覺呼吸道不舒服,引發咳嗽、流涕。但是執勤中要不停地喊話,戴口罩會影響執勤效率,所以我們不是不願戴,是沒辦法戴。”黃善海無奈地説。

  查處酒駕時常遭遇抗法

  4月26日的一次酒駕查緝行動,讓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公路巡邏大隊副大隊長胡偉著實“心驚”。

  “在金地環球港附近,我們讓一輛外地牌照小轎車駕駛人接受酒精檢測。讓人想不到的是,駕駛人竟猛踩油門,撞倒了五節護欄,頂著護欄奪路而去。幸虧同事躲得快,不然也差點被撞。”胡偉回憶説。

  多名受訪交警告訴記者,他們在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時,經常會遇到暴力抗法事件,在查緝酒駕過程中尤為突出。被違法車輛撞擊、拖行,則是交警受到暴力抗擊導致人身傷害的常見原因。

  記者了解到,公路巡邏大隊的一名輔警曾被“酒司機”駕車用引擎蓋拖行,頭部還撞到車的擋風玻璃,受傷嚴重。駕駛人被抓後稱,他因為酒後開車不敢停,腦子一渾就只想著跑了。

  “今年以來,我們遇到了3起暴力抗法事件,這還不包括辱罵、推搡等輕微擾亂執法、抗擊執法的行為,要是全都加起來的話就更多了。”胡偉説,每次執法時,他們會佩戴齊全單警裝備,將執法記錄儀全程開啟,注重證據採集。平日裏,他們還會積極參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的實戰訓練和執法培訓,提高自己面對暴力抗法的快速反應能力和依法處置能力,效果非常明顯。

  意外風險讓人防不勝防

  相比一些交通違法行為人故意抗擊執法想要僥倖逃避處罰,路面執勤還有一些難以預料的“意外風險”。田家庵一大隊副大隊長周波前不久就險些經歷了一次。

  “當時我站在學院路中央指揮交通,一輛麵包車因為剎車失靈突然衝了過來,擦著我的後背開過去,想想其實挺後怕的。”周波説。

  周波告訴記者,有的駕駛人受惡劣天氣影響,因視線不好、能見度低等原因碰撞到交警,還有一些駕駛人因新手上路或操作不當等原因,導致交警受傷。他的一位同事在立交橋執勤時,就被一名注意力不集中的駕駛人碾到了腳背,造成粉粹性骨折。

  “這些駕駛人員傷警並非出於主觀故意,如果沒有造成人身傷害,一般我們會進行警示教育,不會追究責任。”周波説,為了降低意外風險,他們在執勤時會穿戴反光背心,還會老帶新傳授注意事項,並通過專門培訓,增強自身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交警執勤不怕身累只憂群眾不理解

  “五一”過後,河北省石家莊市碧空如洗。

  “這難得的好天氣著實讓人感動。”石家莊市公安交管局民警王亞男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雨中澆警、夏日焦警、雪中跤警”,這句玩笑話盡顯交警日常工作的自然環境。

  路面執勤交警不僅經歷風吹日曬,而且還要和汽車尾氣、霧霾“零距離”接觸,但為了方便與行人、駕駛人溝通,交警很少戴口罩。在石家莊霧霾最嚴重的時候,交管部門曾經為一些執勤民警配發了佩戴在面部的鼻用空氣凈化器。然而,由於影響到與執法對象交流,這一設備很快被棄用。

  “加班和值班再正常不過了,加上護學、進校進企宣講等工作,每天在路上待八九個小時是常態,碰上惡劣天氣更是沒點兒。”河北省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四中隊中隊長馬美娜説,雖然規定每人每天執勤時間在7.5小時內,但她和同事每天的工作時間都超出不少。

  不過,在王亞男和馬美娜看來,交警執勤面臨的最大問題並非這些自然客觀情況,而是暴力對抗交警執法情況時有發生。

  就在“五一”期間,衡水公安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苑冠華在執勤時就遭遇這樣一起事件。執法系統顯示,一名因二次酒駕被吊銷駕照的車主駕車上路行駛。苑冠華帶領兩名輔警上前攔截,這輛汽車卻加速向他們衝過來,蹭著民警身體逃逸。隨後,此案移交當地公安機關刑事處理。

  2016年7月,衡水公安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在執法中,遭遇駕駛人和乘車人謾罵、毆打,最終駕駛人及一乘車人因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另一乘車人被行政拘留。這一案例入選河北公安系統2016年民警現場執法執勤案例示範。

  河北省公安廳對上述案例的點評中指出,交警是執法量最大、接觸群眾最廣泛的警種,執法任務重、風險高、阻力大,作為一名交警在執法工作中,遇到相對人不理解、不配合甚至辱罵、推搡時,要保持克制,文明理智,切忌衝動;相對人妨害公務、暴力抗法、暴力襲警時,要果斷處置,維持秩序,迅速報警。

  “文明理智和果斷處置之間,這個度其實並不好把握。”馬美娜直言,從她十多年的從警經歷來看,交警的執法環境近年來發生了明顯變化,很多群眾對交警的執法和服務有所混淆,甚至一些違法行為人為了逃避追究而故意“挑刺兒”甚至“煽動群眾”。

  前不久,邢臺市公安交警支隊民警朱永利在巡邏執勤中,對一輛逆行的電動三輪車予以糾正,但駕駛人卻對交警惡語相加、動手推搡。當時圍觀的群眾很多,卻沒人出來為交警説句公道話,甚至還有人起鬨喊“交警打人”了。

  向記者講述這事時,朱永利倍感委屈:“交警雖然身累,但遠遠不及群眾不理解、不支援甚至抵觸交警工作的‘心累’。”

  之所以發生諸多暴力對抗交警執法案件,在馬美娜看來,與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高不無關係。一些嚴重違法者被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事處理,但更多的只是行政拘留或口頭教育。

  令人欣喜的是,現在不配合交警執法、暴力抗法的情形正在減少。“2016年、2017年兩年,我經歷了七八起暴力抗法案件,到今年這樣的案件少多了。”在苑冠華看來,現在交警規範執法,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加之公安機關對暴力抗法、妨礙公務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交通參與者的守法意識正在提高。

  “交警承擔著疏堵保暢、處理事故、普法宣傳等諸多工作,要完善科技設施,向科技要警力,減輕交警的工作強度和惡劣環境對身體的傷害。”朱永利説。

  交警執法遭遇駕駛人兩次開車撞擊

  “我去攔他,他開車連撞我兩次。”

  説起一年多前執勤時遭暴力抗法的經歷,湖北省襄陽市長虹警務平臺民警李軍仍心有餘悸。

  2017年4月11日7時,正值早高峰,按照要求,李軍與同事王剛在襄陽市樊城區長虹路路口站崗執勤。

  一輛無牌轎車違規佔用公交車道。見狀,李軍和王剛兩人上前攔截,示意司機靠邊停車。然而,司機不僅沒有停車,還突然變道,加速闖紅燈逃離。

  李軍立即騎上警用兩輪摩托車追趕無牌轎車。司機看到車後的李軍,便調轉車頭開進僅容一輛車通行的窄路,意圖阻止李軍對其進行攔截。

  李軍鍥而不捨,最終在樊城區華豐路路口將違法車輛攔截。按照執法規範,李軍將警用摩托車橫在違法車輛前,示意司機下車。

  就在這時,讓李軍驚悚的一幕發生了——司機不僅沒有下車,反而加油門朝李軍撞了過來。

  “我當時還沒有來得及從摩托車上下來。”李軍説,轎車直接將他和摩托車一起撞翻在地。

  看到有人開車撞警察,附近市民慌忙跑進周邊店舖內躲避。

  司機再次開車逃離。

  “他開車撞,我估計他可能有問題,要麼是毒駕、醉駕,要麼是車內有管制物品,因此絕對不能讓他跑了。”李軍説。

  被撞第一次時,李軍的右手小拇指被撞。他忍住疼,扶起近300斤的摩托車,再次追趕肇事車輛。

  追擊路上,李軍看到肇事車陸續撞上多輛民用車和路邊多名騎車市民。直至樊城區建華路路口,李軍冒險逆行,又一次將警用摩托車攔在了肇事車前。

  “司機看到我再次攔截他,又朝我直接撞了過來。”李軍苦笑説,這一次他直接被撞飛,身上的裝備和帽子都摔出去了。等他再爬起來時,肇事車已沒了蹤影。

  最終,樊城警方將犯罪嫌疑人黃某抓獲歸案。經法院審理,黃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法院決定對黃某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

  被黃某駕車撞擊時,李軍很意外也很震驚。“民警正常執法,執法對象不僅不聽指示,反而抗法。”他認為,要解決民警特別是一線交警面臨的執法遭反抗困境,需要強化民警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手段,也要強化全民尊法守法意識。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自2014年以來,襲警辱警事件在襄陽時有發生,並呈逐年上升趨勢。

  為維護民警正當執法權益,襄陽市公安局去年成立了維護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委員會,具體負責市直單位的維護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工作。

  襄陽市公安局還制定了依法履職免責、澄清正名、佩戴執法記錄儀、受傷民警“綠色通道”、定期通報、責任追究、定期研究等制度,理直氣壯為民警依法履職撐腰壯膽,維護民警權益。

  “襲警事件的發生,不僅給基層民警一線執法帶來困難,也給民警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造成巨大衝擊,嚴重破壞了健康安全的執法環境,影響了社會治安穩定。”襄陽市樊城區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長楊朝暉説,組織上要為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創造條件,法律上也要構築民警正常執法保障機制、加大對抗拒執法的懲罰力度。

  交警如何撕掉易受傷高危職業標簽

  近日,湖北省京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劉貴斌在執法過程中,為了保護群眾不幸犧牲。

  近年來,在交警執法過程中不時出現一些危險情況,交警的執法環境和安全意識亟待引起社會更多關注。

  “交警本身就是一項集高污染、高危險、高壓力於一身的職業。最近幾年,交警在執法時遭遇違法者逃避處罰、暴力抗法、強行闖關,甚至行兇報復的情況屢有發生,不少交警因此受傷,甚至犧牲。”北京警察學院教授羅瑞彪説。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交通管理工程系教授丁立民的學生就是基層交警,面試前剛遇到一場事故。

  “當時他坐著輪椅就過來了,對我説,‘老師,我撿了一條命’。”丁立民説,“警察執法就好比士兵上了戰場,確實要做好遇到危險情況的準備,但是也應該採取各種辦法避免危險的發生。”

  丁立民認為,交警在執法過程中遇到最突出風險就是二次事故,也就是交警在處理交通事故時遭遇事故。現在路上的疲勞駕駛者不少,這是對道路安全危害最大的,對交警執法的安全也構成威脅。

  羅瑞彪認為,以前,很多人覺得交警在路上指揮車輛行駛十分威風,可如今,交警卻成了道路上易被傷害的高危職業。很多潛在的風險是伴隨交警職業工作的特殊性而導致的,因而也就不容易找到方法化解,更應該從根本上找原因。

  “為什麼會出現橫衝直撞的歹徒?為什麼很多人不聽交警指揮甚至暴力抗法?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很多人太浮躁易怒了。之前流行過一個詞叫‘路怒症’,就是説很多機動車駕駛員容易出現攻擊性和憤怒行為,如果這些根本原因得不到解決,在發生矛盾糾紛時,交警就難以避免受傷甚至犧牲。”羅瑞彪説。

  面對種種不可預估的危險,需要進一步從各方面強化交警執法的安全保障。

  丁立民認為,實際道路交通安全狀況瞬息萬變,一方面要從人力、技術、設備等方面不斷加強交警的執法安全保障,另一方面交警自身也要不斷提升安全意識,隨時繃緊安全這根弦。

  羅瑞彪認為,儘量避免交警犧牲是一直在努力的方向。其實,不僅是交警,整個警察隊伍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為了給人民群眾一個穩定安全的生活環境,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我們還是希望多做正面積極的引導,從根兒上減少諸如‘路怒症’這樣的不良情緒或現象發生,大家共同營造一個和諧、穩定、安寧、融洽的社會環境,不良情緒、負面情緒少了,很多問題自然迎刃而解,悲劇也就不會再次發生。”羅瑞彪説。

  北京警察學院從事車輛安全駕駛和特種駕駛培訓工作的張思維老師認為,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教育市民養成良好的交通駕駛習慣,對道路出行安全懷有敬畏之心和謹慎之心是非常重要的。

  “雖然在我看來,良好而文明的交通出行禮儀的形成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但這畢竟需要一個長期而艱巨的過程。現階段我們最應當做的,還是要盡可能為交警執法提供最完善最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配備最精良最完善的安全保障設備,例如使用信號燈、設置路面障礙和佩戴反光設備等,都可以通過控制道路上車輛的車速來保護交警執法的人身安全。”張思維説。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