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5月1日起這些稅收政策將利好你我的“錢包”
新華社北京4月30日電(記者 鬱瓊源)今年5月1日起,一大波稅收利好向大家湧來!從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産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到取消包括抗癌藥在內的28項藥品進口關稅,再到我國將在上海市、福建省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這個5月,值得期待!
具體來看,我國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並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徵收率計稅的優惠。對裝備製造等先進製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從5月1日起對抗癌藥品實施增值稅新政策,旨在鼓勵抗癌制藥産業發展,降低患者用藥成本。根據四部門日前聯合發佈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産銷售和批發、零售抗癌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應單獨核算抗癌藥品的銷售額,同時選擇簡易辦法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與此同時,對進口抗癌藥品,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近期稅制改革一直體現創新性、法治化、現代化、國際化、競爭性趨向。”雲南財經大學副教授李蕾説,這些政策是國家繼續減稅讓利,大力支援雙創,小型微利企業適用範圍擴大、減稅幅度顯著提高,鼓勵投資、鼓勵創新、鼓勵職工提高素質有利於企業提升競爭力。
5月1日後票咋開、稅咋退?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副司長張衛説,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納稅人在2018年5月1日零時前只能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5月1日零時後才可以按照調整後稅率開具發票。5月1日之前已經是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在5月1日之後,發生銷售折讓、中止、退回、開具有誤或補開發票等情形,符合稅務總局2018年18號公告第九條規定條件的,可以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5月1日之後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只能按照調整後稅率開具發票。
“需要説明的是,一般納稅人5月1日之後取得的按原適用稅率開具的符合抵扣規定的增值稅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仍然可以在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選擇確認或申請稽核比對。”張衛説,出口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如果按規定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變更,將退(免)稅計算方式重新改為免退稅或免抵退稅。對於上述企業,稅務機關將比照新發生出口退(免)稅業務的出口企業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