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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創制之舉

2018-03-25 10:03: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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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創制之舉

  ——國家監察委員會産生紀實  

  3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在北京揭牌,舉行新任國家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憲法宣誓儀式。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黨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和監察法,産生國家監察委員會及其領導人員,標誌著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已經形成。

  此前不久,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專門增寫監察委員會一節,確立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家機構的憲法地位;

  3月1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六次全體會議選舉産生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3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會,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3月2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分別經表決,任命國家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和委員。

  至此,國家、省、市、縣四級監察委員會全部組建産生,在黨和國家機構建設史和紀檢監察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監察體制改革由試點邁入全面深化新階段。

  黨中央高度重視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習近平總書記親自對改革作出頂層設計,為國家監察委員會設立指明瞭方向

  我們黨全面領導、長期執政,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對權力的監督。要破解這一難題,跳出歷史週期率,必須探索出一條實現自我凈化的有效路徑。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審時度勢作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

  2016年1月1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堅持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擴大監察範圍,整合監察力量,健全國家監察組織架構,形成全面覆蓋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國家監察體系。

  2016年6至10月,習近平總書記先後6次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和中央政治局會議,對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作出部署和指示。習近平總書記這些重要指示,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指明瞭方向。

  2017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習近平總書記還先後在黨的十八屆六中、七中全會,十九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七次全會,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等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對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為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省市先行先試,在全國各地推開改革試點,為國家監察委員會成立打下堅實基礎

  “凡是重大改革都要進行試點。”2016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明確要求,並親自確定北京、山西、浙江三個試點省市,強調通過試點,發揮示範帶頭作用,積累經驗。

  經過大膽探索、積極創新,三個試點省市形成了許多可複製可推廣的寶貴經驗。2017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時指出:“你們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上下了很大功夫,制度優勢正在轉化為治理效能,要運用好這一改革成果。”

  在三省市先行改革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17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隨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中央紀委和各地區堅決貫徹黨中央要求,蹄疾步穩、紮實有序推進各級監察委員會組建工作。

  2017年11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青山區監察委員會成立並掛牌,成為全面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後首家掛牌成立的旗(縣、區)級監察委員會。此後,各地監察委員會組建步伐不斷加快。2018年2月25日,隨著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大新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在3個多月的時間內,全國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全部完成組建,為國家監察委員會組建打下堅實基礎。

  中央紀委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加強統籌協調,精心組織實施,積極穩妥推進國家監察委員會組建工作

  2018年2月25日上午7時10分,最高人民檢察院大院駛來了4輛大轎車,102名反貪污賄賂總局轉隸人員在與老同事話別後,陸續上車,奔赴新的工作崗位。他們中,年齡最大的已經59歲,最小的是1991年出生的“90後”。

  8時30分,4輛大轎車緩緩駛入中央紀委機關大院。在機關小禮堂,特別為轉隸幹部們舉行了一個簡樸的歡迎儀式。

  而在此前,黨的十九大一閉幕,中央紀委各部門就開始緊鑼密鼓地為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做好人員轉隸開展了大量準備工作。

  中央紀委領導同志強調,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重要論述的精神實質,不折不扣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要牢牢抓住轉隸這個關鍵,堅持轉隸在前、掛牌在後,確保機構設置、人員轉隸、工作銜接落實到位;要通盤考慮各部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把轉隸幹部放到重要崗位上,充分信任、放手使用,發揮好他們的作用。

  中央紀委組織部于1月29日至2月1日,組成3個小組赴反貪總局,與該局幹部逐位進行深入細緻的談心談話,詳細了解幹部的思想狀況、工作經歷、專業特長、個人意願等情況,研究提出轉隸幹部名單,經中央紀委領導同志批准,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將轉隸幹部充實到26個部門,與原有幹部混合編成,其中到業務部門的佔87%。

  中央紀委辦公廳組織機關各部門部分幹部利用週末時間,于1月20日到山西、1月27日到北京就監察體制改革進行調研,並邀請浙江省紀委、監委負責同志到機關介紹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各部門堅持問題導向,緊密結合職責和業務工作,聚焦監委職能職責、許可權措施、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加強自我監督等重要問題加強調查研究。2月1日至2日,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專門舉行學習研究監察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情況彙報會,聽取各部門調研情況彙報。

  此外,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對國家監察委員會組建前後亟須開展的重點工作進行了梳理研究,從做好人員轉隸、建立工作機制、開展業務培訓、抓好服務保障、加強宣傳引導等方面,明確需要重點做好的工作任務和責任單位、完成時限,確保組建工作紮實有序推進。

  組織全員集中培訓,抓好融合融入,確保國家監察委員會組建後儘快正常有序規範運轉

  時間回到2月25日上午9時,經過簡短的歡迎儀式後,102名轉隸幹部從中央紀委機關小禮堂轉至隔壁的大禮堂,和在那裏等候的700多名中央紀委機關幹部一起,參加了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重要論述專題培訓班的開班式。

  11時45分,開班式一結束,組織部負責同志現場宣佈轉隸人員分配方案,所有轉隸同志都受到了各部門真誠的歡迎。一位被分配到審理室的轉隸幹部説,讓她沒想到的是,雖然那天是週日,但全室所有在京的同志都已經早早等候在會議室裏,熱情歡迎新轉隸的同志。“大家一一發言、互相認識,並介紹了審理室的工作情況,還給每名轉隸幹部準備了厚厚一套業務用書,包括《習近平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論述摘編》以及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百問百答、紀律審查疑難案例解析等。”歡迎會後,各處處長將轉隸幹部帶到早已安排到位的辦公室,室主任又挨個去了每名轉隸幹部的辦公室,仔細詢問還有什麼困難和需求。

  下午2時,所有轉隸幹部一起,再次登上早晨乘坐的大轎車,奔赴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同中央紀委機關幹部一起,進行為期5天的專題培訓。培訓內容十分豐富,既有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理論闡述,又有對紀檢監察工作實踐層面的具體指導;既有對黨章黨規黨紀的深層次解讀,又有對法律法規的實操性輔導。培訓期間和培訓結束後,中央紀委各室主任等還先後與轉隸幹部進行了談心談話,並請他們為室裏的工作提意見建議。轉隸幹部們反映,“從踏進機關大門開始,同事們已經把我們當成了這個集體的一分子。”

  學習和培訓,也讓中央紀委機關的幹部們對監察體制改革有了更深認識。一位紀檢監察室主任説:“成立監察委員會、與紀委合署辦公這樣一種全新的反腐敗體制,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于我們黨全面領導、長期執政,從世情、國情、黨情出發,走出的一條強化黨和國家自我監督、實現自我凈化的有效治理腐敗新路,必須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改革的重大意義、主動投身改革大潮。不管是新轉隸的同志,還是原來紀委的同志,都需要不斷學習,在幹中學、在學中乾,補齊短板,適應新形勢。”

  轉隸、組建、掛牌,這僅僅是國家監察委員會的開局之舉,監察體制改革才剛剛進入深水區。在實踐中,還面臨著一系列需要深化探索實踐的問題,比如,如何依法依規行使職權、將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授予派駐機構部分監察職能、構建權威高效體制機制、實現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與司法體制改革有機對接、提升紀檢監察幹部政治站位和業務本領等等。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堅持精簡高效、內涵發展,進一步深化“三轉”,推動機構、職能、人員全面融合,確保權力規範有序、順暢高效運作,為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交上一份出色的答卷。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25日 01 版)

[責任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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