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不容易 “分手過渡期”究竟要多長
英國“脫歐”不容易 “分手過渡期”究竟要多長
英國政府21日發表文件,建議“脫歐過渡期”的時長應讓英國有時間“準備和執行為鞏固(英歐)未來夥伴關係而設的新流程和新系統”。
英國政府文件指出,英方想與歐盟探討“脫歐過渡期”時長問題,兩年左右的時間已足夠,英方無意在此基礎上再尋求延長時間。
據英國廣播公司報道,英國2019年3月29日正式退出歐盟後,“脫歐過渡期”隨即開始,以便英國與歐盟做出“脫歐”後的長期安排,給予雙方企業適應時間。
按路透社説法,歐盟方面此前建議,“脫歐過渡期”于2020年12月31日結束,即與歐盟現階段執行的7年長期預算結束時間吻合。英國脫歐事務大臣戴維 戴維斯1月説,“兩年左右”意味著21個月至27個月,而歐盟建議把時間限定為21個月。
英國首相特雷莎 梅的發言人21日説,英國政府對“脫歐過渡期”是否應與歐盟預算年度結束時間一致存疑。
按路透社説法,這份政府文件只在歐盟此前發表的類似文件基礎上做了一些技術性修改,也沒有過多討論英國與歐盟的分歧。其中一項分歧是,英國政府認為,在“脫歐過渡期”內抵英的歐盟公民,不應與“脫歐”之前抵英的歐盟公民享有同等待遇。然而歐盟對此無法接受。
按法新社説法,英國願在正式“脫歐”後離開歐盟的單一市場和關稅同盟,但在“脫歐過渡期”內繼續“按現行條款”與歐盟保持貿易關係。歐盟對此設置的先決條件是,英國需繼續遵守現行歐盟法規,包括人員自由流動方面的法規。
特雷莎 梅定於當地時間22日與內閣大臣共同商議這份文件,並於下周公開英國政府立場。按計劃,歐洲理事會主席唐納德 圖斯克將在3月22日至23日舉辦的歐盟峰會期間,針對未來英歐關係談判發表指導意見。(海洋)【新華社微特稿】